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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私建“校园银行” 钻漏洞“蛀虫”挪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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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29日17:33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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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3月29日电(蒋桂斌、廖一平)广西桂林医学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办起了内部“金融机构”——资金融通管理部。由于“校园银行”管理不善、漏洞较多,被两个“败家子”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涉及金额1300多万元。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桂林医学院原财务办副主任李明柱犯挪用公款罪和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原财务办主任农忠逢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1996年9月,桂林医学院以“加强财务管理”“引入银行机制”“充分发挥融资、信贷功能”等理由,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成立资金融通管理部的请示。有关部门批复表示同意,但指出,资金融通管理部因具有金融管理的职能,要报请金融机构管理部门认可并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和规章制度。
同年10月,医学院在未报请金融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制定《资金融通管理试行办法》,《办法》规定:“融管部”负责校内的贷款等业务,校内所属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申请贷款,贷款2万元以下由“融管部”主任审批,2万元至5万元由财务办主任审批,5万元以上由校长审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所获利润60%上交学校基金,40%作为“融管部”管理成本和技术开发基金。
同月,医学院发文任命时任院财务办公室主任的农忠逢(副处级)兼任“融管部”主任,财务办工作人员李明柱主管“融管部”工作。
1997年,李明柱从医学院账户先后两次将8万元公款借给自己的姐夫。1998年,姐夫将钱还给他后,他直接存入自己的账户用于炒股。
1998年,李明柱和农忠逢经商量后,未经医学院领导同意,擅自将30万元公款借给他们的朋友蔡某,竟连借条都没开。直到1999年蔡某因犯其他事被关进桂林看守所,才在看守所里补写了一张借条,但借条至今没在医学院“入账”。
2000年,桂林一家复合化肥厂厂长梁某向李明柱提出借款,李明柱为了使“融管部”赚取借款利息,自2000年1月至2001年10月,未请示医学院领导同意,擅自滥用职权将公款304万元分10笔借贷出去,月息为15%。2003年,这家工厂只归还了1万元,余款303万元钱如黄鹤一去不复返。
从2000年1月至2002年8月,李明柱为增加医学院“融管部”的利润及个人炒股资金,未经桂林医学院领导同意,滥用职权,以单位名义越权通过转账、提取现金等方式,将“融管部”管理的医学院资金借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共8笔580万元。至今,只收回借款196.5万元,尚有383.5万元无法收回。
法院查明,1997年至2002年期间,李明柱、农忠逢私自将“融管部”管理的公款借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共22笔1300多万元,至今绝大部分款项未能收回。而医学院直到2002年底才察觉两个“败家子”的“败家”及“利己”行为。
2002年12月,李明柱、农忠逢被“双规”;2003年2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将他们刑事拘留;同年3月两人被逮捕;同年12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对两人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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