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孙承斌、李亚杰) 记者近日从监察部获悉,2003年,全国各级监察机关加大查办案件和执法监察力度,共查出违纪违法金额8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52.5亿元,维护了行政纪律和政令畅通。
据了解,2003年,监察部会同建设部等部门参加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会同公安部参加了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会同商务部参加了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同质检总局参加了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参加了环保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和农资打假专项工作,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同时,全国各级监察机关也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社保资金、赈灾款物和非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据了解,在防治非典的专项检查中,监察机关对防治工作不力的3798名公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1757人受到了组织处理,保证了中央关于防治非典各项决策的落实。
监察部负责人介绍说,2003年,各级监察机关围绕改革和发展中突出问题,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既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认真查办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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