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名男子合伙抢劫一名女子后,还嫌抢劫“收入”太少,竟然威逼女子打了2000元钱的欠条。昨日,这3人被警方刑拘。 前晚10时许,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石岭塘警务站执勤民警在对出城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登记时,发现一辆出租车上的两名乘客神色慌张,便要求他们下车检查。盘查中,民警从两名乘客身上搜出两把40厘米长的砍刀,遂把他们带至队部审查。 经查,方某(21岁,河北省唐山市人),蒋某(22岁,长沙市人)两人原来均在长沙工作。4月8日晚,两人伙同23岁的娄底人陈某,每人带一把砍刀在长沙市某宾馆附近对38岁的妇女傅某实施了抢劫,抢得现金400元。3人见傅某胆小怕事,便把她劫持到某宾馆315房间进行殴打,要她打电话让她男朋友拿钱来赎人。由于傅某的男朋友一直不来赎人,他们就把她扣押在宾馆至次日中午。4月9日中午12时左右,他们胁迫傅某先后到其工作单位和朋友处借钱。由于没借到钱,3人又押着傅某来到其家中,逼她打开门,抢走了一台电视机、一台热水器和一个电吹风。他们见傅某实在没有什么“油水”,就逼傅某给他们写了一张欠条,写明傅某欠方某2000元,限4月10日晚12时以前把“欠款”还清。10日晚,方某便和蒋某一起,每人怀揣一把砍刀搭乘出租车前往傅某家取钱,不料途经石岭塘警务站时被执勤民警抓获。 (李万春 邓伟进)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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