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大鹏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报道 日前,新华社记者报道的"120"急救车被困收费站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相关部门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也明确表示,他们已经从中吸取教训,正在职工中开展"人性化服务"教育,对相关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培训,并对今后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急救车辆免征费用。
据了解,4月5日夜,哈尔滨"120"急救指挥中心救护车在出诊时,因收费问题与收费站值班人员发生争执而被困收费站,导致患者杨桂珍最终不治身亡。在哈尔滨市"120"急救中心,记者看到了黑龙江省物价局、交通厅和财政厅2003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对"120"急救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120"急救车,一律免征车辆通行费。"收费站方面则表示,他们并没有接到这个通知,而是一直按省交通厅和物价局2000年下发的《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收费管理,条例中的征收范围为"除军车(含武警)和执行紧急任务、设有固定装置、持有追捕证的公安部门警备车辆外一律按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总经理伊莉说,《关于对"120"急救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抄送的范围并不包括其公司,所以的确没有收到有关对"120"车辆免征费用的通知,但这决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为防止悲剧再次发生,公司已经紧急下发了该《通知》,并制定了相关条例,明确规定"今后凡遇到突发事件特别是危及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时候,现场值班人员有权灵活处理"。同时,公司给死者家属送去了慰问金,并将组织职工学习和开展"人性化服务",在今后的收费工作中做到"以人为本"。
死者的亲家李秀琴说,我们农民不懂法律,但一定要讨个公道,农民的命也同样"人命关天"。在听到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的相关免征费条例后,死者的儿子马海富表示,"我妈的一条命换来'120'的畅通无阻,值了!"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