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党指出,既然美军已经占领了伊拉克,就不能草率撤走,凭借其拥有的强大军事和政治力量,美国应该将伊拉克“改造好”再离开,否则将产生无法预测的负面后果。如果仔细分析,这两场战争的确有许多惊人相似之处。首先,越南战争造成美国及其部分欧洲盟友分裂。伊拉克战争则推出了所谓的“新老欧洲”。同时,在这两次战争中,美国都犯了相近的错误,那就是对当地历史文化缺乏深刻了解,除了造成使用武力不当外,又争取不到当地人支持。虽然伊拉克国内各方矛盾重重,但是许多人却拥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反对美国占领的情绪越来越高。不过,由于缺乏统一指挥,伊拉克人只能采取小规模游击战的方式来同对手周旋。在双方实力差距悬殊的情况下,这虽然让美军很难受,但不会对其“伤筋动骨”。
第二,这两次战争的起因都是“莫须有”的罪名。布什认定,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切尼则反复强调伊拉克可能与“基地”组织有关。不过,一年以后,美军在伊拉克既没发现什么生化武器,更无法找到萨达姆同拉登“有染”的证据。去年2月在联合国痛斥伊拉克威胁的美国务卿鲍威尔现在也公开承认,自己当时所做的结论是建立在错误情报基础上的。在越南战争前,约翰逊总统向国会索要动武授权时宣称,越南北方的鱼雷快艇两次向美军驱逐舰发射鱼雷。虽然当时大家很怀疑上述说法,但约翰逊依然获得国会动武授权。事实上,当年北越一方的确袭击了美国军舰,但其使用的武器仅是机关枪。第二次袭击则根本没发生。由此看来,美国发动的上述两次战争都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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