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客车售票员张小华,利用一名女乘客晕车无力反抗之机,公然在客车上当众两次以暴力手段对其进行强奸。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小华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2003年5月25日晚,家住北流市石窝镇的女青年伍某满怀喜悦之情,登上了一辆由石窝发往南宁的卧铺车,到南宁探望姑妈。然而,这次旅行在她心里留下了永远的耻辱。当时靓丽的伍某一上车,就吸引了售票员张小华那色眯眯的眼睛。当车行至玉林市仁东镇路段时,平时较少坐车的伍某出现了晕车状况。而早已对伍某虎视眈眈的张小华见状,忙不迭地拿着一瓶矿泉水向伍某献殷勤。心怀鬼胎的张小华也不管伍某同不同意,搂紧她便把矿泉水往她的嘴里灌。随后色胆包天的张小华突然一把掀起车位上的床单,捂住伍某的嘴,全然不顾她的反抗,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其强奸。而令人悲哀的是,车内近二十多名乘客无人上前制止张小华这一兽行。 遗憾的是,张小华得逞后,因慑于他的淫威,受害人伍某竟然有怒不敢言,当车行至贵港路段时,伍又一次成为张发泄兽欲的工具。直至在南宁下了车后,神色异常的伍某在姑妈的追问下,才吞吞吐吐地道出实情,后其在姑妈的极力劝说下,才肯到公安机关报案。 (张冠年 姚健琳) 来源:八桂都市报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