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日施行 新手上路车辆要贴标
肇事车逃逸抢救费有人垫
事故无人受伤可私了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何雪华
核心提示:
目前越来越多人开上了私家车,不过由于路窄车多,车与车、车与人之间磕磕碰碰自是难免。司机们说最大的希望就是高兴出门,平安归家。五一起,我国第一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要施行了,它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最让人“挂心”。记者昨日了解到,新法明确规定了无伤人的交通事故可以“私了”,轻微事故可以快速处理。而最让人放心的一点是,新法规定将成立一个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肇事逃逸事故伤者等可以由它全部或部分垫付抢救费。
市民:
发生事故
我最担心……
根据广州警方提供的数字,仅今年3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45宗,死亡140人,受伤1014人,损失折款300万元。也就是说,广州上月就日均发生约30宗事故。
昨日,记者就“万一碰上交通事故,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这一话题,采访了司机和行人,发现如何快速恢复交通不影响他人、责任判定时会不会有徇私、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如何进行、万一无良肇事司机逃逸那抢救费用怎么办等系列问题引起最大范围的关注。
行人:最怕肇事车司机逃了
记者昨日采访的近20名市民中,对于交通事故,最关注的是肇事司机万一逃了,那抢救费用该怎么办问题。一名张女士对记者说,她的亲戚前年2月在过人行横道时,就被一辆搭客摩托车撞了,当场就昏迷休克过去,搭客仔当时就加大油门逃走了,伤者因没钱治伤,落下脑部供血障碍等后遗症。
司机:最怕必须等交警处理
部分司机昨日向记者坦言,最怕就是大小事故都要等交警来。一名的士司机郝先生称,虽然现在交警是说事故发生后,警察会在接警15分钟内到现场,但是,因为一发生事故,路就会堵,有的事故很小,没有伤人,但是也只能等交警来。其实大家都从电影里见过外国的处理办法,事故双方下车确认损失情况,留下各自的保险代理人联系方式,然后就可以各自“开路”了,这种做法值得国内借鉴。
市民:担心事故对方走后门
有一个有趣的情况,就是一旦发生了车祸,特别是伤人或车损毁严重的,就会发生双方马上掏出手机来,四处找关系,看可不可以将自己的责任尽可能判轻一点。昨日的采访中,大家共同关注的就是事故双方各自找人,会不会引起警方处理事故时徇私呢?
新法解读
新法一出,顾虑全消
没伤人可“私了”
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调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也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处理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的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5种情况不可自行处理
新的《规定》意见稿表明,当事人可自行处理一些交通事故。但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不得自行处理:(一)机动车无号牌、未保险;(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者所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五)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轻伤以上损伤或者财产较大损失的。财产较大损失的界限,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扣事故车证限期20天
据这份意见稿,对于不能“私了”或快速处理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继续调查,需要扣留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交警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为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应当记录在案。
为公正交警调查最少2人
对于人们关心的交警办案公正性保证,新的《规定》意见稿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不得少于2人。交通警察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并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发放联系卡。
该意见稿还表明,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地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人员到现场指导调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人员到现场指导调查。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公安部应当派人员到现场指导调查。
肇事逃逸终生吊销驾证
对于人人所痛恨的交通肇事者,新法规也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办法。对交通肇事逃逸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通知发证车管所注销其驾驶证,并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车逃逸基金垫付药费
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机动车没有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又无力为伤者治疗或者善后处理的情况,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对于交通事故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地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能及时支付而拖延治疗救治。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或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全部垫付或者部分垫付抢救费用。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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