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获悉,有关部门已对造成15人死亡的自贡市公交车坠河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给予自贡市市长罗林书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副市长陈吉明行政记过处分。
3月31日,自贡公交公司驾驶员李燕行驶途中,突然发现刹车失灵,由于应急措施不当,导致汽车多次碰撞后翻入10余米下的河中,造成15人死亡,39人受伤。
四川省副省长杨志文说,这起事故中,驾驶员李燕等人负直接责任,而自贡市政府、市交通局、市公交集团及三公司等负间接责任。除对自贡市主要领导进行行政处分外,处理意见还建议将李燕及2名检修工移交司法机关;撤销黄华律公交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8人的领导职务。免去钟杰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给予市交通局副局长刘恒、交警支队队长王宗华等7人降级、撤职、记大过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