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北京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肇事逃逸事件
本报讯(记者王姝通讯员杨国平)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于5月1日开始实施。1日下午,北京地区就发生首个重大交通死亡事故司机肇事逃逸事件。目前,市交管局房山交通支队已成立侦破小组,在全区范围内排查事故肇事逃逸者。
据房山交通支队介绍,1日18时15分许,房易路南尚乐镇新庄村加油站附近,一辆45路小公共汽车与一辆大货车迎面交会时,由于两车均未按照规定靠右侧行驶,导致剐撞。小公共汽车损失较重,车内一名女青年和另外两乘车人受伤,女青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大货车司机当即驾车逃逸。房山交通支队抽调6名警力成立侦破小组,分成两组深入到周边厂矿企业、农村调查摸排,截止3日19时许,摸排工作还在进行中。
据市交管局介绍,“五一房易路”大货车司机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北京地区首个重特大交通死亡事故肇事逃逸司机。市交管局将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严惩肇事逃逸者。房山交通支队督促肇事逃逸司机尽快到交通支队投案自首,并希望知情者举报,提供有价值信息。
根据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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