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何雪华 ,实习生 谢振华 ,通讯员 交宣 本版摄影 本报记者 陆明杰 广州5月1日实施的限摩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经过15天的宣传教育“缓期阶段”,昨日正式进入执法阶段。广州市交警部门开始严格执法,采用新版的法律文书,同时全面启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并重点整治酒后驾车。 据统计,昨日交警出动500多名警力,在全市有关路段共设了62个查车岗点,查处了300多辆非法闯入禁行区域的摩托车,并查扣了各类违法的摩托车一批。由于一般道路交通程序处理书还没有印发下来,昨日使用新版的没有列出记分项目的《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理决定》,目前还只是对闯禁区摩托车处了200元罚款,而没有扣2分。 现场直击 每分钟捉一辆闯禁摩托 时间:昨日上午10时05分~09分 地点:解放北路越秀公园正门外路段 10时05分,在解放北路越秀公园正门外路段,交警在中间车道提前50米就设好哨卡,每个点配五名交警。记者到达时,看到一名拉客仔模样的骑手,紧贴着一辆身型庞大的大货车和中间护栏,冲卡而去。交警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道路安全和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交警不会追车,而是用对讲机通知下一岗点的交警准备拦截。 10时06分,来自竹料镇的罗先生被拦了下来,他一直声称自己不知道有限摩这回事,听说要罚200元,他不住口地恳求。最后罗先生只好低头认罚。 10时08分,一辆满满地装了两大箱货物的摩托车被拦下,车主邱先生称,他是知道限摩的,因此在大都市鞋城上班的他,每天都会在上午8时半、下午5时多通行,不过他一直以为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会限摩,因此才斗胆上路。受罚后他说以后再也不敢闯禁区了,200元,比来车打三趟车都贵! 10时09分,又有两辆远远看到查车就兜到路边行车的摩托车被捉。也就是说,几乎每一分钟就有一名闯禁者落马。 交警支队流花大队长张鹏告诉记者,昨天的情况比前面15天“缓刑期”的守法情况好多了,不过还是有不少车主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闯关。流花大队8个点仅一个小时就对60多名闯禁区者执罚。 闯禁区摩托逆行夺路逃 时间:昨日上午10时45分~55分 地点:东风路烈士陵园门前路段 10点45分,东风路烈士陵园门前的西向东车道查车的交警告诉记者,从9时开始已经拦截了近20台车,还有一些车逃掉了。 10点50分,一辆女装摩托车呜呜地吼叫着驶近,一看形势不妙竟贴着对面路边,以80公里的时速一刹那就逃入先烈南路,从车后方看到挂的是白色军牌。交警告诉记者,这辆车肯定是假军车。交警方面会将车牌摄下,输入违法处理系统里进行查证和记存。 10时55分,突然听到前方传来刺耳的刹车声和惊叫声。原来一名男青年搭着女朋友,由于想避开警察,不断在车流里穿插,惊慌中倒在地上。这时,查车点前50米左右又传来“不要跑……”的喝叫声,原来又有一辆搭客仔的车为避拦截,竟掉转车头在高速行驶的车流里逆行而去,交警用对讲机通知前面拐弯处的另一个岗点,三名交警出来拦截,这名摩托仔竟不顾车上乘客一脸青白叫停,一个劲地在车流里高速穿插,最后拐过交警,沿一条小路逃去! 据交警介绍,东风路由于车速快,路宽,闯禁区者往往企图逃避拦车,一般来说交警不会追车,因为这样容易出事故。交警会先记下或摄下车牌号,然后将资料存入违法处理系统,并上网,让车主自行交罚款。而对于记者所看到的掉头逆行的情况则不同,因为他的行为已经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警方会联动起来拦截。 服务信息 跑一趟银行办妥违章处罚 广州市交警部门全面启用违法处理系统 从昨日起,广州市交警部门全面启用违法处理系统。也就是说,在大部分的区域,驾驶员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只须持处理决定书去一趟银行,就可以办理好违章,再也不用跑交警办理了。 司机不用跑交警办违章 新启用的违法处理系统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科学管理违法行为处理,对所有驾驶员的违法行为都能实时查询和追踪。跑一趟银行就可办完违章,便民而高效。 交警昨日提醒,市交警支队下属15个直属支队目前已经全部准备就绪,从昨日起启用新版法律文书和违法处理系统处理违法行为。而各区分局交通科、广州港交警大队、白云机场交巡警支队和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交警大队等部分单位,因为硬件不够条件,还不能使用新处理系统,车主仍需到银行交罚款后,再到处理机关核销交通安全违法纪录。机动车所有人要尽快到交警部门确认有效通信地址,避免因非现场处理法律文书不能及时送达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不接受处理后果严重 记者昨日了解,如果司机没有发生要暂扣驾驶证或车辆的违法行为,将会用简易程序处理,也就是只有处罚书,司机拿着决定书去银行交款,处理系统就会自动解除交警处罚时封存的档案,司机不用再跑交警了。而扣了车或证就要再回交警处理。 另外,如果当事人逾期不交罚款的,将每天加处3%的罚款,超过三个月不交的或连续两次不交的,一次记12分。记分满了12分,司机就要参加七天的交通安全知识法规学习和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员记满十二分,不学习不考试,由交通管理部门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对于异地驾驶员处罚同样适用,广州市交警部门会转递至驾驶证核发地交警部门处理。 相关报道 全车人喝酒另找人开车 广州交警深宵彻查酒后驾车 前晚深夜至昨天凌晨3时,广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开展了一次针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行动是在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首次整治行动。在酒店、卡拉OK等娱乐场所集中的重点路段,对行动中查处的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公安交警部门依据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了严厉处罚。 喝酒没喝酒张嘴就现形 前晚10时20分,在越秀区(侨光西路)检查点,执法交警拦下了一辆车牌号为“桂D20022”的丰田车。司机面颊通红,双眼朦胧,最后检测结果为0.16。“这属于中等饮酒程度”,监测员向记者解释这一数据,并对其做出罚款200元并扣证三个月的处罚。这位姓刘的司机说自己和朋友8点多时喝了两杯啤酒,想着只有两杯就没在意。考虑同行的三人都喝了酒,交警帮其将车开到了一边,要其另找人开车。 10时45分,一辆车牌号为粤A2J544的本田雅阁被拦下,司机梁女士检测数据为0.09。同行的男士对处罚十分不满。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 11时10分,在芳村大道北的检查点,现场执法交警介绍从9时30分到11时15分共拦下50多部机动车进行检查,其中有5个酒精含量超标。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查司机喝了酒的神态各异:有的表现出一副我就喝了你能怎么着的脸孔;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有的司机明明满嘴的酒气,满脸通红,却说我没喝,检测的时候不敢使劲吹气,要测试几次才能成功。 酒后驾车会砸了“饭碗” 在越秀区(侨光西路)的检查点,交警支队越秀大队副大队长梁志明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更为严厉。以前,对一般酒后驾车的处罚是50元罚款,并处吊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车的,吊扣12个月以下驾驶证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现在,处罚措施包括最高额可达2000元的罚款、拘留、暂扣、吊销、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等多种方式。出租、公交巴士等营运车辆司机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并处罚两次以上的不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