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岚)昨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与市内七区签订了《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责任状》,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恶意乞讨者的管理。 据介绍,《责任状》签订之后,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救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完成目标责任的区、局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的区、局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政府对相关区、局的年度目标考核中酌情扣分。市政府要求各区要做好韩国周期间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责任状》的签订,使沈阳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沈阳市将采取多部门联手的方式对8类强讨恶要者进行严厉的治安处罚。即:混迹于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违法犯罪人员;强讨强要、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人员;组织、教唆、胁迫、诱骗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进行乞讨的人员;以乞讨为掩护实施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人员;以拉帮结伙、家族形式乞讨或在流浪乞讨人员中强占地盘、有恶势力倾向的人员;纠集乞讨人员在重要地段实施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多次在重点区域流浪乞讨,不听执法人员劝阻或劝阻无效的人员。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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