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农村极端贫困人口已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3年底的2900万,贫困发生率从30%下降到3%左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我国贫困人口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绝大多数分布在中西部的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为了集中使用扶贫资金,有效扶持贫困人口,我国在上述地区确定了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省区市也从当地实际出发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这些重点县和贫困村,分别覆盖了农村贫困人口的60%和80%以上。 我国政府设立并逐年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同时,还定期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主要支持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小型加工以及其他增加收入的项目。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主要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优惠政策:对贫困农户主要免除粮食定购任务;适当延长扶贫贷款的使用期限,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支持贫困地区主要政策是:中央政府逐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二级转移支付制度,为贫困地区提供财力支持。对贫困县新办企业和发达地区到贫困地区兴办的企业,在三年内免征所得税;适当提高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标准,专项用于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支持力度,出台了一批新的政策,支持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