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刘江)自10月1日起,北京市民和单位用水将全部实行计量收费,超出定额部分要累进加价。
27日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此强化对水资源的保护。
《办法》规定,违反用水计量收费制度,实行包费制度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改正,并按照每包费一户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水资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收,上缴财政,用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相关科学技术研究。
节约利用水资源是新法规的核心内容。《办法》规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北京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订本行业的用水定额,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府公布。
违反节约用水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用水单位浪费用水的,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被核减相应的用水指标;而直接耗水企业未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或者洗车企业未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的,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停止用水。
另外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对地下水的保护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办法》提到,在禁止地区开采地下水的,将被限期封井,并处7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未经批准在严格限制地区开采地下水,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将被限期封井,并处5万至8万元的罚款。
据悉,北京市目前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尖锐。从上世纪70年代到现在,城市人口由800万增至1400万,国内生产总值由300亿元增至3300亿元,城区规模由100平方公里扩大到520平方公里,用水需求量不断增长。另外,由于降水少,地下水供给不足,连续干旱少雨,北京已进入严重的枯水期。(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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