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日下午正式出台。《方案》确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将对食品卫生“四大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重点之一:重点食品。主要是奶粉、调味品、酒类、饮料、熟肉制品、糕点(饼干)、糖果及豆制品卫生许可证持证单位。《方案》要求,对上述种类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相关生产规范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生产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收回卫生许可证,严格卫生准入,关掉一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 专项整治重点之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用原料。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主要是指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是指米、面中使用吊白块,水发产品中使用甲醛、过氧化氢、氢氧化钠,胶基糖果中使用非食用胶基,腌制品中使用工业用盐。《方案》要求,坚决杜绝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对发现使用非食品用原料要坚决制止,吊销卫生许可证;对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点食品加工企业要停业整顿,对严重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专项整治重点之三:散装食品。主要督查商场、超市经营散装食品是否索证;经营场所散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保质期限;销售的散装食品是否建立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有防尘设施、隔离设施;超过保质期限散装食品的处理情况、处理记录等。《方案》要求,对辖区内90%以上重点商场、超市进行卫生监督,使其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 专项整治重点之四:保健食品。整治内容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不规范的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和保健功效成分含量不符合审核范围。《方案》要求,自2004年7月1日起,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全面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坚决打击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药物和保健功效成分含量不符合审核范围的违法行为。(蒋廷玉)(新华日报)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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