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处不服处罚状告工商局 本报珠海讯 (记者 周添 通讯员 王立) 昨日,珠海市殡葬管理处起诉珠海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案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殡葬管理处不服工商局“行政处罚书”,把珠海市工商局告上法庭。这起行政处罚案在全国殡葬管理行业尚属首例。 根据群众举报,珠海工商局执法人员对珠海市殡葬管理处设立的仙峰山、合罗山两个经营性墓园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有无照经营、限定丧主购买其指定的由其提供的墓碑及销售质次价高墓碑的违法嫌疑。该局于2003年4月26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认定殡管处有上述违规行为并下达行政处罚书:对珠海市殡葬管理处销售质次价高墓碑的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500多万元。珠海市殡葬管理处不服并向法院提出起诉。 工商局表示,他们根据市场调查,发现殡管处属下两墓园向丧主销售各款墓碑的同期市场等价是3442元至20029元,而当事人向丧主销售的价格是8000元至72000元。仙峰山墓园碑价与同款墓碑同期市场中等价相比,最高达7.55倍,最低是2.32倍,平均是5.3倍,合罗山墓园墓碑价与同款墓碑同期市场中等价相比平均达3.39倍。 珠海殡馆处认为,珠海工商局认定“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墓碑”与事实不符,两墓园的建碑原材料系从全国多家单位择优选购,经该处业务部门及墓主检验合格后,才予以出售的。比较周边地区的同行业价格,同类型墓比广州、深圳约低30%;比上海“福寿园”低80%;比北京“八宝山”低80%~90%。但与江门、中山、斗门相比要略高。另外,两墓园实行丧主葬用品,种类和价格多样化经营,丧主可自由选择。 据悉,该案将改日宣判。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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