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剖析官商勾结新动向
相当一批官员的腐化堕落都有私营企业从中推波助澜
本报讯 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和民在《阿望新闻周刊》撰文,指出当前尤其要警惕私营企业主与官员的相互利用、钱权联合进一步加深。文章同时剖析了私营企业主与官员相互勾结的四种主要形式:渐进型、迂回型、色诱型、介绍型。
文章指出,从纪检监察机关近些年查办的大量案件来看,揭露出来的相当一批官员的腐化堕落背后,都有数量不等的私营企业从中推波助澜,官员与私营企业主的相互利用、相互勾结问题已经表现得十分突出。
官商勾结四种基本形式
私营企业主与官员相互勾结的形式多样,主要有四种。
渐进型:由于省部级官员位高权重,相对来说不好接触。因此,采取直接给予重金“搞定”方式作案的情况少见,主要是针对官员的喜好,投其所好,逐步侵蚀拉拢。如,胡长清案中,江西奥特集团总裁周雪华发现胡贪财好色的特点后,多次花重金从外地找妓女供胡嫖宿,由此与胡建立了非同寻常的关系,进而为自己谋取工程、获得贷款。
迂回型:通过打通官员的家属、身边工作人员等环节,从中谋取利益。李嘉廷、麦崇楷、田凤岐等案件中涉及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大多就是通过官员的子女或与官员的子女共同经商等方式谋取利益的。
色诱型:主要是通过女色引诱获得利益。这其中既有当事者本人通过与官员的不正当两性关系获利的,也有通过提供女色为自己谋利的。前者如云南某私营企业主徐某某(女)就通过与李嘉廷的通奸关系,在短短两年时间里,由李嘉廷帮助直接获利1800万元。
介绍型:主要是通过高级干部、重要人物的介绍,使有关官员助其谋利。如梁耀华走私集团就是通过李纪周的介绍,认识了时任海关总署副署长的王乐毅,并最终在王的帮助下获得了兴建保税仓、变更仓址的批文。
在实际生活中,这四种作案方式往往被交织使用,特别是第一、第二种方式并用的情况是私营企业与省部级违纪官员相互勾结的主要方式,占了总数的60.9%,“杀伤力”很强。
领域集中 金额巨大
与其它一般违纪违法案件相比,私营企业主与官员勾结谋利涉及的领域比较集中,特点鲜明。
一是资金。主要涉及借款、贷款,为借、贷款提供担保,开具信用证、资金证明,帮助集资、协调、审批资金、审批额度,追收拖欠款等。二是承揽工程。主要涉及项目审批、工程承包、招投标、提供合作对象、提供内幕信息等。三是土地审批。主要涉及经营性用地的立项、审批、土地转让、协议出让、变更用地规划等。四是办理证照、批文问题。主要涉及企业各种执照、证章、车牌、批文等。以上四类问题占官员为私营企业谋取利益总数的67%,私营企业从中获得的利益也最大、最多。
文章指出,解决官员与私营企业主相互利用,避免权贵阶层的滋生蔓延,关键的一点在于必须从发展的角度,从推动和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层面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和制度,来寻求解决官员与私营企业相互利用、相互勾结问题的根本办法。
文章提出,要消除所有制歧视,为私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政府要坚决地退出某些领域,允许私营经济平等进入。使私营经济可以无顾虑地健康发展,不用为企业的发展寻求保护,找“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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