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取消609项,占总数的45%,同时废止17件、修改32件省政府规章 本报讯 辽宁省省长张文岳6月24日晚上主持召开了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省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省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主体的清理工作以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配套制度。会议审议通过废止17件、修改32件省政府规章,取消行政许可项目609项。 根据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软环境建设,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从去年年底开始,辽宁省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 6月24日晚上的会议审议通过了废止《辽宁省自行车治安管理办法》等17件省政府规章,修改《辽宁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32件省政府规章,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省本级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项目清理情况的汇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文件的通知要求,对省本级89个行政许可主体和省直各部门上报的1354项行政许可项目依法逐一进行了清理和审核。会议决定,取消行政许可项目609项,占总数的45%,停止执行行政许可事项21项;取消行政许可主体24个,占总数的27%,保留行政许可主体65个,占总数的73%。 在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项目的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实际,辽宁省还制定了两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辽宁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和《辽宁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法制办提交的这两部省政府规章。(罗铭)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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