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影响沈阳市最大棚户区改造进程的一食品厂昨日终于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拆迁——
三年“锈”钉子 一日连根拔
在经过“一裁两审”之后,在限期搬迁公告贴出3天后,在法院执行人员的苦劝下,仍然无意搬迁。昨日上午,已严重影响沈阳市最大棚户区———华山棚户区改造进程达3年之久的“沈阳市皇姑区阳友特殊营养食品厂”终于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拆迁。至此,这块已给政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绊脚石”终于搬走,这块曾是沈阳市最大的棚户区即将变成环境优美的新住宅区。
一片新楼中只剩一处平房
昨日上午9时不到,当记者随同皇姑区法院执行人员赶到位于华山路南侧的强迁现场时看到,这里原有的大片棚户区早已经荡然无存,数万平方米土地已变成了热火朝天的大工地。将被强迁的这家企业就被包围在一处大建筑工地内。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华山棚户区一期改造工程从2001年6月30日开始,已经进行3年。在拆迁工作基本结束后,去年7月份,整个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如今,已有一部分住宅楼竣工,一期回迁工作也已经展开。
记者在现场还看到,在该企业四周的新楼都已建到六七层高。据悉,根据设计,在该企业及其东侧应建设新住宅区的业主会所,有关建筑设备都已经运至现场,但由于其迟迟拒不搬迁,造成该楼建设工程至今无法开工。
强迁公告三天前贴到门口
当记者来到这家企业的门口处,记者发现,大门口的墙上贴着一张《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告》,落款时间为2004年6月22日。《公告》中明确指出:关于沈阳市皇姑区华山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与沈阳市皇姑区阳友特殊营养食品厂房屋拆迁裁决一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4月20日作出(2004)沈行终字第40号行政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沈阳市皇姑区华山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责令被执行人沈阳市皇姑区阳友特殊营养食品厂于2004年6月24日之前搬出皇姑区华山路汉江东一街的拆迁地区,逾期不迁出,本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据介绍,皇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是今年6月初对此案正式立案的,并多次要求该企业限期履行,自动搬迁。在其不履行的情况下,该院被迫发出了这份最后限期搬迁的公告。
三年“绊脚石”一日全拆除
然而,当数十名法院执行人员与法警于昨日上午9时赶到将被强迁的房屋时,眼前的景象却让他们颇感无奈:该企业主及数名家人还围坐在桌前吃早饭,并没有马上搬迁的意思。在执行现场,包括皇姑区法院一位院长和执行局局长在内的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反复向该企业主进行法律宣传,要求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然而,经过近1个小时的劝说,该企业主仍然以搬迁时间不够为由,拒不执行法律文书。无奈之下,皇姑区法院执行人员决定,对该企业正式实施强制执行拆迁,维护法律尊严。
在公证人员的现场公证下,法院执行人员一一对搬迁物品作了详细登记,之后开始对物品进行搬迁。记者注意到,在搬运大缸、鸡蛋、花盆等易碎物品时工作人员特别小心。在物品全部搬迁完毕后,执行人员对房屋当即进行了拆除,当天下午,整个拆迁工作全部结束,困扰华山棚户区改造工程3年之久的“绊脚石”终于被拆掉。当天,有关街道、社区、派出所有关人员也都在现场见证了依法强迁过程。主任记者 郭强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