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晓曌 通讯员 梁亦明) 记者昨日从有关会议上获悉,广州将于近期出台食品标签标识的规范意见,并将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制,责任层层落实到区、街,出租屋管理也将被纳入其中。广州市副市长王晓玲表示,将于近期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执法主体责任制,对执有牌照的不合格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将以第一发证单位为主,牵头进行清理。
标签要标8项强制性内容
本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两项食品标签强制性标准,将于明年10月1日起实施,以利于发生食物事故后及时追溯事故源头。
据悉,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此标准的部分内容,根据4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6月1日起,经过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品标准代号、产品名称、净重、生产基地、加工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8项强制性内容。从超市向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推进。
记者近日在广百、吉之岛等大型超市门店发现,出售的所有蔬菜、肉制品、熟食和散装食品的标签标识都不合格,售货人员对消费者关于产地和厂家的提问也一无所知,大部分蔬菜和干货商品的标签上除了价格,其它什么都没有。
街道将对出租屋食品厂负责
针对广州市大量的“街头食品”利用出租屋进行生产、以逃避责任的现状,副市长王晓玲建议,近期内尽快出台广州市食品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区、街道居委会,以强化对量大面广的小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和取缔。
记者在新港中路客村立交附近发现,每到傍晚临近,大量推着小推车卖“油炸臭豆腐”“盐水花生”“馒头肉包”的摊贩就涌到街头巷尾,许多放学的中小学生都是那里的常客。这些绝大部分都是隐藏在城中村里的家庭作坊生产出来的,这些家庭作坊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卫生条件和原料产地都令人担忧。
实行属地化管理后,街道居委会对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负有“举报”的责任和义务,对新增的作坊业主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一发证单位”牵头排查
针对上个月广州“毒酒”事件所暴露出的监管漏洞,王晓玲副市长建议建立食品安全执法主体责任制。将质检、卫生、农业、工商等各部门的检测任务和分工进一步明确,并将各单位职能在流通环节进行衔接,确保市场监管无空白。
在食品安全执法主体责任制度中,将根据不同行业企业领取证照的顺序,由第一个发证单位牵头,对证照不全生产或者生产产品不合格的厂家进行清理取缔。保证“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避免证照“一发了之”的局面,实现不同资质的企业在市场的合理进入和退出。
相关新闻
省政协委员提议多曝光食品企业“黑名单”
本报讯(记者 叶静 通讯员 胡燕妮) 昨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第二季度活动日上,食品安全监管成为焦点议题。多位政协委员提议,工商部门应该多公布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黑名单”,以起到警示作用。
接连发生的奶粉事件、散装白酒事件和台山咸鱼事件使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协委员就工商执法部门应如何发挥流通领域监管作用进行了探讨。有政协委员提出,工商部门应该加强对不法企业的警示作用,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应该定期在大众媒体上进行曝光。省政协副秘书长黄国建则提出,现在广东有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等多支执法队伍,如何综合发挥各自的力量,加强执法效能,减少财政支出值得各部门探讨。
省工商局局长吕成贤表示,工商部门正在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为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省工商局从今年4月起以先试点后全面铺开的方式,在全省开展了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