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公子“劣迹”
2002年10月29日,江苏交通产业集团向省委组织部提交报告,推荐徐扬任公司党委委员。“省委组织部很快批准了这一任命。
《21世纪经济报道》称:按照程序,这个任命申请应该报给省委常委们,但是徐氏父子和章俊元却巧妙绕开,直接请示省委组织部,出演了一场“老子批准儿子”的丑剧。
据记者了解,4月2日,徐国健的长子徐扬被中纪委“双规”。
“对于一个腐败分子来说,在交通系统捞一个肥差比直接受贿百万甚至千万要更实惠。”江苏省人大那位常委会委员说。
知情人透露,2000年8月,章俊元被提拔为交通厅党组书记时,人称“徐公子”的徐扬仅是江苏某厅的一位普通科员。
随后,章俊元组建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便将徐扬安排其中,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
2001年3月,章俊元担任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一职,徐扬则从控股公司调到产业集团,担任总经理助理。
徐扬曾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下面办过一家信息公司。工商资料显示,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机关工会和集团占有这家信息公司63.33%的股权,江苏新华发公司占有20%股权。
记者掌握的举报材料披露,在2002年的一次董事会上,信息公司的董事们通过决议,从新华发手中买了一处房产,而该房产实际上是新华发公司从另一公司手中花462万买来,一转手却以930万的价格倒给了信息公司。
举报人认为,在这宗交易中,新华发公司充当了卖家与买家的双重角色,其实质是从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占大股的信息公司手中洗钱。
江苏交通产业集团另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信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集团机关工会,工会负责人梁某理应是董事会成员,但徐扬从未让梁某出席过董事会。相反地,徐扬却先后把完全不具备董事资格且未经过股东授权的王文锦等人召进信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徐扬还在交通系统其他公司交叉任职。已披露的消息显示,徐曾担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该职于2003年5月15日离任。
2003年初,徐扬当上江苏连盐通高速公路的董事长、总经理。据举报者反映,与徐扬同时进入的还有一直伴随他左右的10余名心腹。
另有证据显示,徐扬在江苏省交通系统内的锦绣前程,与其父徐国健直接相关《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一份2002年10月29日的《关于增补中共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的请示》文件记录,“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建议增补3名党委委员。根据公司人员的实际情况,拟推荐周其岗、徐扬、杨飞同志任党委委员。”
这个请示报告的抬头是“省委组织部、省委企工委”。
据江苏交通系统人士讲,“省委组织部很快批准任命徐扬为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实际上是走曲线变成了省管领导干部。”
《21世纪经济报道》称:按照程序,这个批准应该报给省委常委们,但是徐氏父子和章俊元却巧妙绕开,直接请示省委组织部,出演了一场“老子批准儿子”的丑剧。
“低调稳健”的组织部长徐国健在担任盐城市委书记时,与其共事的盐城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负责人均因经济问题先后落马。“四大班子有三个出现腐败,不少人怀疑这位新任省委组织部长是否真的干净。”
“表面看来,他算是个相当低调稳健的人。”江苏省人大那位常委会委员如是评价徐国健。
徐是江苏盐城阜宁县人,2003年11月20日,阜宁中学80周年校庆,徐还为母校题了词。据盐城市委党校一位人士介绍,徐曾在扬州、盐城工作,调任省委组织部长之前,徐国健曾担任盐城市委书记。
1994年12月,经中共江苏省委第九届一次会议选举,徐国健担任省委组织部长。但江苏省委一份资料显示,徐担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的8年时间里,前3年并非省委常委。
“这在全国都是十分罕见的。”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指出,徐国健在担任盐城市委书记时,与其共事的盐城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负责人均因经济问题先后落马。“四大班子有三个出现腐败,不少人怀疑这位新任省委组织部长是否真的干净。”
曾与徐共事过的原盐城市长徐其耀,后调任江苏省建设厅担任厅长。2003年11月3日,经法院审理认定,徐其耀在1992年至2000年7月间利用担任盐城市市长、省建委主任、省建设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先后46次索贿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现在看来,人们对徐国健的怀疑并非没有道理。”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赵奇僧说。
另一位知情人士称,今年上半年,徐国健一反常态,不再低调。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江苏一些县市在正处级干部任用选拔上实行“公推公选”,并一度成为媒体竞相报道的热点。所谓“公推公选”,就是公开推荐,公开选拔。而在本年度内,徐国健频频接受新华社和《新华日报》的专访,呈现出其高调的一面。
今年2月15日,徐在江苏省组织部长会议上发言指出:“‘公推公选’要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来克服吏治腐败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徐国健犯事的主要原因或许正是卖官。”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说。
交通系统需要体外监督
虽然江苏高速公路公司和项目部均有各级纪委所派驻的纪检组,但纪检组的主要负责人却来自于交通系统内部或由相关领导兼任。
据悉,中纪委曾明文要求各地厅内纪检官员不要从内部产生,但在江苏省交通厅,这一要求长期以来并未落实。“在交通系统,只有体制内的监督,却并没有体制外的监督。”
江苏省交通厅纪检组的那位副组长在评价徐、章等人的案件时分析说,虽然江苏高速公路公司和项目部均有各级纪委所派驻的纪检组,但纪检组的主要负责人却来自于交通系统内部或由相关领导兼任。
据悉,中纪委曾明文要求各地厅内纪检官员不要从内部产生,但由于历史原因,在江苏省交通厅,这一要求长期以来并未落实。
2003年6月,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在对江苏高速公路相关问题的审计分析中曾指出,江苏省交通产业集团统一负责高速公路投资经营管理,可以说是工程业主方,董事长由江苏省交通厅厅长兼任。
而隶属于江苏省政府的江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相当于施工方,履行高速公路的建设职能,总指挥由江苏省分管交通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交通厅正副厅长挂职。审计署南京特派办认为,在此背景下,业主对施工方的监管,“很难保证管理得体、监管到位”。
今年1月,江苏省委更换了省纪委驻省交通厅纪检组组长,在省纪委工作多年的陈以琳出任该职,陈所取代的是交通厅一位副厅长,其人在交通系统已工作十多年。
省委组织部长落马之后
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认为,徐国健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买官者”在获得仕途迁升后牟取私利;二是案件发生时间长,隐蔽性大。
“组织部长出问题危害无穷,他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去选拔评价干部,这些干部最后都成了利益共同体。”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说。
有消息显示,6月11日,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益民亦被“双规”。
“王是送钱给徐国健才得此肥差的。”举报人在递交中央的材料中说。
国信公司是于2001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在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公司,也是江苏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业务涉及证券、信托、电力、工业、天然气、高新科技产业、房地产、贸易等领域,截至2003年底,总资产达到186亿元。
“不难发现,交通集团和国信公司都有政企不分的特点,组织部门对其一把手的人选有相当大的话语权。”江苏省委党校党建学会的一位人士分析。
刘长江则认为,徐国健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买官者”在获得仕途迁升后牟取私利;二是案件发生时间长,隐蔽性大。
7月6日,江苏省委全体常委在四项政治承诺中重点提到“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强调“凡是向省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不但要坚决拒绝,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将其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干部要引起警觉”。
“公开承诺有利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但相应的刚性措施也要及时跟进。”江苏省委党校党建学会那位人士说。
本报记者 罗昌平 特约记者 金庄
江苏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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