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影响:5年之内不能申请 川化叫屈:评审不该与污染相关联
“3·2”沱江污染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12)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连续10多年被命名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川化集团,在最近举行的2003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活动中,被省工商局撤销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影响 5年之内不能申请
在省工商局的“决定”中,川化集团不仅没有被评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而且还被列入33户撤销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名单中。撤销的原因是违反了《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认定办法》中的“在生产经营中有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因此被评审考核组委会认定不过关。一经撤销后,这些企业将不得再对外使用牌匾和信誉证书,并记载入市场主体信用监督信息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5年内,不再受理其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认定的申请。
后果 “诚信”可能受到质疑
省工商局合同处此项工作负责人帅先悟认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活动已经进行10多年了,这些考核工作主要是由工商部门对企业的生存发展状况、合同信用执行等情况进行考核,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信誉等记录。一旦被撤销,可能对企业的产品市场、银行贷款、信用抵押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因为这些信息将被记载入市场主体信用监督信息网中,接受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相互监督。
川化 评审不该与污染相关联
对省工商局作出的决定,川化集团办公室刘主任显得很无奈,因为这个称号他们已连续保持了10多年。刘主任在谈到称号被撤销后有些担心,“污染事件”该公司承认错误的都承认了错误,该接受处罚的都接受了处罚,该整改的都整改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不应该与沱江污染事件相关联。如果这样将“撤销”事宜进行公告后,对公司的产品和信誉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早报记者李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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