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控辩双方激辩7个多小时,昨晚10时,主审法官敲响休庭法槌。至此,持续了三天两夜的“12·23”井喷案首次庭审结束,市二中院主审法官最后宣布择日开庭宣判。 昨天是该案开审以来的第三天庭审。经过前两天控辩双方的举证和法庭调查,从昨天下午3点开始,3名检察官和被告人的11名辩护律师进入激烈的法庭辩论。 市检察院二分院的公诉人以明知回压阀被卸下而不及时报告和整改,造成重大事故隐患为由,指控钻井队原队长吴斌为第一被告人,认为如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防止和减小此次井喷事故。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吴斌在井喷事故发生后,在高含量硫化氢环境下,展开搜救和疏散群众。在发现井场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后,他冒着生命危险抢运,最后因硫化氢中毒而被送进医院抢救。 控方认为,第二被告人王建东违章决定卸下回压阀防井喷装置,第三被告人宋涛明知王建东违规,却宣布卸下回压阀,两人的行为是导致井喷失控的直接原因。川东钻探公司副经理吴华被列为第四被告人,理由是不及时安排现场踏勘和点火,造成事故扩大。对于以上指控,辩护人认为,要求以上被告人对井喷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已经超出其能力范围,事故是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和偶然的人为因素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具有不可抗辩力,要求被告人承担所有责任欠妥。 而对于第五被告人向一明和第六被告人肖先素是否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人的职责确认,及其行为是否是导致井喷的主要因素。 21点47分,被告人开始做最后陈述。6名被告人均先是言辞诚恳、语气真挚地对死难者表示哀悼,对死难者家属表示歉意和慰问。陈述完后,6名被告人都深深地低下了头。鉴于案情重大复杂,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开庭宣判。 又讯 “12·23”井喷案的后期侦查工作仍在继续,还可能有责任人将受到责任追究。在昨天的庭审中,市检察院二分院检察官透露,公安机关对该案的后期侦查仍在紧张进行中。 (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苏惠文 邓飞)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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