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前不久转发了《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禁毒委员会要求各级禁毒部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探索建立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本着什么毒品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个地方毒品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个地方、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和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务求在遏制毒品来源上取得实效。
五年规划提出:西南、西北、东北和东南沿海地区要建立和完善国内缉毒执法协作机制和国际禁毒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在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有关地区和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模式,有效抵御“金三角”等毒源地毒品渗透,防止冰毒、摇头丸泛滥。
国家禁毒委员会还要深入开展重点整治工作,集中排查、确定一批毒品问题严重的地区尤其是毒品集散地、中转站和外流贩毒严重的地区,采取挂牌整治等有效办法,全力以赴进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
针对中国大中城市部分娱乐场所存在的吸毒、贩毒问题,《五年规划》强调: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重点打击寄生在娱乐场所的贩毒团伙,依法制裁容留、组织、参与吸毒贩毒活动的经营者。
为严厉打击走私、贩运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活动,五年规划指出:各级公安、商务、海关、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管制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和走私、贩运易制毒化学品等犯罪活动。要依法明确管理主体,理顺工作关系,改进管理方式,规范生产经营秩序,逐步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禁毒工作需要、有利于强化执法监督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制,力争在2007年实现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联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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