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7月21日电 记者昨天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了解到,2000年以来,福建省审计机关共审计16329个单位,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金额共183.71亿元。
今年6月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统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昨天上午,执法检查组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检查结果。报告指出,各地2000年以来的主要统计数据基本上真实反映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趋势,各项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的比例关系也基本协调;在审计方面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监督力度。报告同时指出了我省在实施“两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统计要防止“数字出官”
报告称,执法检查中发现,拒报、迟报、瞒报统计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以计划数或估算数代替统计数、随意篡改统计数据、干扰统计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统计数据质量不高。尤其是一些基层部门,领导为追求“政绩”弄虚作假。如,2002年某开发区一家食品企业报工业总产值为4.738万元,开发区上报给统计局时将其改为1004.783万元,虚报高达210倍。
报告建议,今后对政府官员违反统计法行为要加大追究力度,防止“数字出官”,对虚报、瞒报数字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干扰统计执法、禁止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做法要严厉查处、坚决杜绝。
审计要推进结果公告制
报告称,审计处理决定执行难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在查出的183.71亿元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金额中,已上缴财政16.04亿元。检查中还发现,有一些开发区的经济活动游离了市、县(区)审计机关的监督;有的单位多年无法安排审计,容易诱发部分单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些重大国家建设项目的竣工后不能及时验收,无法开展审计。另外,目前审计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在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方面,而对其科学、合理、效益性方面的审计比较薄弱;对财政资金和国家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益、预期与实际效果进行评估不够。
报告在意见和建议中提出,今后,我省要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让全社会对国家财政收支情况和其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关志杰金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