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托肆虐北京 专骗外地来京患者
本报讯 对于医托及“黑医”,一同参与执法的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田鹏毅科长坦称,除了患者病急乱投医等问题外,法律监管的空缺也是“非法行医”和“医托”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田鹏毅说,“目前,治理‘非法行医’只能依1994年出台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1998年出台的《医师法》中的两三个条目,对行医机构和行医资格进行资质检查。至于处罚条款,按规定我们只能进行行政处罚,一般是没收违法收入、药品和医疗器械,严重者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行医者肆无忌惮田鹏毅说,“但像光明东方医药研究中心这样狡猾的非法行医机构太多了,‘看病’在一个地方,药品加工、储藏另外有隐藏地,几乎没有诊疗器械,就是问病开单发药……这次能当场退还给患者近万元非法卖药款,算是近两年查处情况最好的,更多时候我们查抄城乡接合部的黑诊所,只有一堆空药盒和桌面上的百十元非法行医收入。”
她说,非法行医者根本不理会什么停业、取缔、罚款,两天不到就重新开张了,因为药品还可以供应,现在的执法范围不能触及根本。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只能疲于奔命,对这些地方反复查处。
抓到医托后只能放行至于医托,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朝阳工商分局及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告诉记者,查遍相关的法律法规,很难找出一条针对“医托”的查处规定。
三里屯派出所的一位值班民警说,即使是抓到医托,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只有其行骗获利超过3000元后,才构成“数额较大”给予处罚,否则只能作一般的治安处罚,公安部门在批评教育后,只能将“医托”放行。
与卫生监督人员一同执法的朝阳区药品监督局稽查科的陈科长则告诉记者,这些“研究中心”开的药,绝大部分是治不好病也吃不死人的便宜中草药,只是以1块钱的成本卖10块钱甚至几十块钱给患者,因此只能说是欺诈消费者,从药品监督这方面来讲,不能认定是卖假药。
■医托串通“黑医”行骗招术
1、寻找目标“医托”行骗的目标大多是一些外地来京患者,寻机搭讪套取病情,“痛说”大医院的种种不是。
2、介绍“黑医”
医托向患者天花乱坠吹嘘要去的“黑医院”
有多么好,“医生”医术有多么高明,有时还会亲自带路相送。
3、“黑医”诊病见到患者,“黑医”
简单询问病情后,便狂吹药品如何神效,并让患者按开的“药方”抓药。
4、卖“药”狂赚那些所谓的“药”,一服药顶多值三五元钱,卖给患者却高达数十元,甚至数百、上千元。
■医院说法
医托活动“像上班一样”
积水潭医院正在整理“医托档案”,有关负责人呼吁出台相关法规
本报讯对于医托,积水潭医院治安办政委王世杰说,“这些熟悉的面孔目前还常常晃动在医院附近,没有更严格的法律,这些医托就可以不停地肆虐、滋生。”
医托早已形成严密网络
王世杰说,“我们与医托做斗争的经历,大概够得上抗战的年月了,1997年左右,我们医院还抓到过一个男医托,他的笔记本上记录着几十个医托的姓名、联系方式,骗病人去哪些医院的地址和联系人,甚至还有医托和医托之间的利润分配……可见,从那时起,医托就已经形成一个严密的组织网络。”
王世杰还告诉记者一个他总结出的规律,医托“托”
的那些非法行医地点,一般都藏身在打着“军队”或“国务院”牌子的大院里,给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造成困难。
院方人手有限防不胜防
“从上午7点医院开始挂号到中午12点,是医托们活动最猖獗的时候,他们像上班一样,扮成就医者,在医院内外出没,选择目标,然后上去搭讪,热情介绍要托的那家医院如何如何好……”
王世杰说,“一则医院人手有限;二则医院没有取证权,一旦医托抵赖,也无法定性。目前,医院只能通过提示牌、曝光台等提醒病人,小心医托;治安人员发现医托行骗就上前阻止,或者惩罚劳动、治安罚款100~200元将其赶跑。
但是这样做也是防不胜防,医托换家医院行骗或改头换面就又出现了。“
呼吁出台针对性法规
积水潭医院治安办目前正在将曾经被抓获的有“记录的”医托信息及照片整理成“医托档案”,希望通过西城公安分局从公安系统上报,呈现医托泛滥的实际状况,并呼吁出台有针对性的法规或办法。
据积水潭医院《2004年医托档案》显示,从今年1月到6月9日,医院一共抓获在此行骗的医托45人次,绝大部分医托称自己来自湖南衡阳,年龄集中在20~35岁左右,很多人是多次被抓或多次被处罚。
对此,王世杰说,“这些熟悉的面孔目前还常常晃动在医院附近,没有更严格的法律,这些医托就可以不停地肆虐、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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