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许多企业怕丢掉工程,不敢报,所以这可能还是“保守数据”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政府的一个70万元小工程的拖欠款42.5万元,竟要1000年后才能还清;儋州市政府的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已近9年,政府至今拖欠施工方700多万元;代表海南形象的“海南广场”和国家重点建设的美兰机场也有工程款拖欠。近几年来,海南省各级政府参与建设的工程项目,发生拖欠现象越来越多,据海南省建设厅最近的一次调查显示,海南拖欠工程款中有60%以上属于政府拖欠。政府已成为了拖欠工程款的大户。
政府严重拖欠工程款使承建商陷入困境,三角债重叠。海南一承建商说:“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往往是‘稀缺经济’,加上政府的诚信形象,所以我们都千方百计想揽到工程。没想到政府竟然如此丧失信用,使我们举步维艰。”
42.5万元欠款要用1000年还清?
海口市琼山区的彭思明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垫资建设的小工程,旧州镇政府竟要1000年后才能还清!
1998年,彭思明承建原琼山市旧州镇(现改为海口市旧州镇)的街道改造,道路全长1.433公里,路面宽14米,工程总造价70万元,建设资金由海南省交通厅拨款32万元,镇政府筹资38万元。该工程于1998年12月建成,并通过了镇政府和公路部门验收。
但是,镇政府却没能付工程款,到2002年6月底止,镇政府还欠彭思明工程款本息达42.5万元。镇政府承认这笔债,但只答应每年还400元,以此推算,彭思明要领齐这42.5万元钱,需要用1000年的时间,彭思明自我解嘲道:“我要千年等一回啦。”
对待彭思明的欠款一事,现任的旧州镇委书记吴奇军说:“这笔工程款是前几届欠下的,我想还,但财政经费紧张。农村税费改革后,全镇一年财政收入才40多万元,而且钱不在我手上,能认这笔债就不错了。我认为,现在还钱就是政绩。”
9年拖欠7百万 还款协议无着落
2004年7月12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清欠办主任王志礼来到新华社海南分社向记者反映:“儋州市政府的办公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已近9年了,儋州市政府还欠着公司本息达720多万元,但至今政府连个还款计划书都不肯签。”
中建五局海南工程公司于1993年8月通过合法投标程序,中标承建儋州市政府办公大楼工程。同年8月12日,公司与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儋州市直机关办公楼承包合同》。工程于1994年2月2日开工。1995年12月22日,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并被儋州市质监站评定优良工程。1996年11月29日,经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审核,该工程总造价为3930911.14元。
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待工程竣工后拨款到99%,扣1%作留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付给。”王志礼说:“但是该工程于1995年12月22日竣工交付使用至今已近9年,公司每年都去函及派员追讨拖欠的工程尾款,但政府的支付行为却让人难以接受。到2000年底,每年给付1万元至2万元,该工程最多时达拖欠近千万元,至今还拖欠工程款本金4233396.34元,优良工程奖39.9万元,利息约260余万元,合计723万元。”
王志礼说:“由于政府严重违约恶意拖欠,致使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企业信誉均受重大损失。技术管理人员由于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纷纷跳槽;材料商频频起诉,追讨材料款;部分没领到工资的民工整天围堵公司,导致公司至今仍举步维艰。由于政府不讲诚信,好端端的一个企业被活活地拖垮。”
政府成了拖欠工程款大户
据海南省建设厅综合计财处一位负责人说:“海南各级政府拖欠工程款现象较为普遍,连代表海南形象的‘海南广场’也出现拖欠工程款现象。”
海南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李贵斌副处长说:“今年5月30日前,我们给全省施工企业印发了350份调查表,收回了233份,拖欠工程款数额累计为4亿元,其中60%以上属于政府拖欠。这个调查还很不全面,许多企业负责人不愿报、不敢报。许多企业怕报了后,今后接不到工程,一些企业不相信,认为法院判决都执行不了,厅里这几个人就有能力叫别人还钱?所以政府拖欠的实际数额还会很大。”
记者所了解到的旧州镇政府的拖欠款以及儋州市政府拖欠办公大楼款,都不在海南省建设厅的拖欠名单里。据上海艾伯克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的人员反映,海南省东方市曾于1998年至1999年与该公司签订了三分路灯灯杆及相关照明设备的购销合同,公司按合同履约供货,但4年多过去了,市政府至今仍欠货款63.4万元。公司虽然无数次催款,市政府总以财政拨款还未全部到位为由而拖延。这笔欠款也不在名单之中。
据记者了解,海南的上市公司“海南高速”,在2002年年报中披露,公司应收账款高达9.37亿元,主要是海南省交通厅9年来累计欠下的9.18亿元高速公路补偿款,一直未能兑现。该款占公司净资产的35.6%,海南省政府意欲通过国有股权转让方式,偿还该笔欠款,但是时间已到了2004年6月,这一计划还没实施,致使公司运作困难。
许多政府行为产生的拖欠,施工单位通过司法途径追讨,也无济于事。1993年11月,万宁市政府与中国新兴海南万州金府潭山庄开发建设总公司签订《以土地补偿形式兴建万州大道工程合同》,兴建的万州大道。项目包括:长2.26公里,路幅宽50米的混凝土路。1996年1月,万州大道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但是市政府没有按合同履行职责,形成工程款拖欠,公司多次讨债无果,不得不起诉到法院。法院后来判决市政府以公司投资建设万州大道的704万元,用万州大道两旁土地按每亩5.5万元的土地价格折相应面积的土地给公司,但判决后没能执行。海南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处长林长彬说:“国家重点建设的美兰机场,施工方中建八局、中铁十二局、葛洲坝公司等都为讨还被拖欠的工程款,不得不起诉到法院,但至今也拿不到工程款。”
政府为何屡屡拖欠工程款?
对于产生工程款拖欠的原因,海南省财政厅债务金融处处长陈芬说:“政府的许多欠款,许多是乱担保形成的。”海南省建设厅李贵斌副处长说:“有的是趁建筑市场秩序混乱,故意拖欠造成的。有的是供求关系严重失衡,迫使建设企业垫资施工形成的”。
海南省审计厅林长彬处长说:“从审计部门的角度看,我认为有几方面原因:一是工程决算没有经过审计,业主在等待审计结果,形成对施工方的拖欠;二是有钱也不一定给,尽量拖着,尤其表现在体制变化时,如换了另外一个法定代表人,原来法定代表人所干的活,怀疑可能有水分,不给支付工程款;三是政府认真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识不强;四是工程造假比较普遍,这两年审计发现,工程结算普遍存在‘水分’,虚增成本,最高的达30%-40%,全省平均在10%-20%,工程造假使得业主不敢轻易支付工程款;五是工程秩序混乱,许多项目违法转包、分包,特别是市县的水利工程,分包现象普遍,而承建的公司没有资质也能拿到工程,没有资金也敢拿,没有技术力量,他就分包,而接包的公司为了利润,就要工程造假,造假后业主就拖欠工程款,变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六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有磨擦,业主有意见,干脆不让原施工方干,引起支付问题。”
海南省建设厅综合处一位处长说:“产生拖欠的根本原因,还是政府一些领导好大喜功,部分地方盲目攀比,滥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导致不合理的负债建设,不得不采取拖欠工程款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每届新领导上来,都想搞‘工程’,但新官不理旧账,结果形成恶性循环。还有人指出,政府拖欠工程款有许多原因是配套资金不足就匆匆上马,尤其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县。”
海南省建设厅综合处副处长王素芝说:“这反映了一些干部的政绩观,要求城市变化是正常的,但有没有投资过热?有没有超过自身承受能力?一个穷市也搞个12车道,肯定要欠下一屁股债。”王素芝说:“承建商也是‘受气包’,他们好不容易从政府那里揽到工程,工程完工,政府拖欠,他们不敢得罪政府,被挟在政府与民工之间,只好得罪民工。”
林长彬认为,有些分包后的施工单位,大量招聘农民工,自己也没有钱给农民,然后把责任转嫁给政府。有人说,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往往是“稀缺经济”,政府处于卖方市场,施工方千方百计揽到工程,等到政府拖欠后,往往变成吃哑巴亏。
清欠方案 任重道远
拖欠工程款,使政府信用丧失,投资软环境变差,其危害性是很大的。目前,海南省已开始重视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2004年5月中旬,海南省政府向全省各级政府、直属各单位下发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截至6月1日,有关部门已收到拖欠工程款投诉150多件,但是清欠的进展却很缓慢。许多人士指出,要执行好这个清欠方案,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法院判决不能成为白条。海南省审计厅处长林长彬认为:“最后一道关松了口,可以影响前面。如果执行不了,就会助长违约行为继续发生。”
要建立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海南省建设厅有关人士指出,要研究制定包括政府在内的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信用标准,把按规定兑现工程款和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要求,完善信用档案。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共同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要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和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约束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有人甚至提出:政府应立规矩,还不清欠款,就不准上新的项目;还不清欠款,离任的和现任的领导都有责任,应扣发工资、停止升迁,直到还完为止。(李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