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申剑丽) 昨日,市统计局发布关于流动人口的最新统计报告称,去年北京市每5个常住人口中就有1个流动人口,且人数不断增多。流动人口对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对其子女教育、权益维护等问题,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据统计,2003年底,北京市流动人口总量达到409.5万人,少于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居全国第五位,比2000年增加101.1万人,年均增加33.7万人。
流动儿童难上公办学校
2003年在京就业的流动人口达到318.5万人,其中农民工219.8万人。流动就业人口主要分布在建筑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业,所占比重达81.9%;其中建筑业所占比重最高,为22.8%.北京市统计局指出,虽然绝大多数流动少年儿童有学上,但有两成多的流动少年儿童在打工子弟学校上学。此外,流动少年儿童在公办学校的年平均上学费用为3193元,占其家庭年消费支出的15.5%,比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高7.8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超7成不享养老保险
北京市统计局分析,常住流动就业人口占全市就业人口总量的1/3,而其年劳动报酬总额不到全市劳动报酬总额的两成,流动就业人口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
统计数据显示,流动就业人口的一周平均工作时间为56.9小时,比本市户籍就业人口的一周平均工作时间多13.4小时。75.1%的流动就业人口一周工作为7天,吃住条件比较简陋,基本不享受医疗、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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