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成 实习生谢禹)一男子生前与一女人同居,死后竟突然有了一纸结婚证!原来是民政局工作人员为了私利从中“做了手脚”。昨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向媒体通报了这起荒唐的“死人也领结婚证”违规案件。
据调查,2003年6月28日,凉山州雷波县汶水镇大田村村民刘君田在海南某公司打工时不幸死亡,刘生前曾与同村女村民陈某同居,并生有一女。刘死后,陈某要求海南某公司赔偿抚养费、安葬费等,而海南某公司要求陈某提供与刘君田的结婚证才办理相关手续。为此,陈某曾多次找过汶水镇政府,要求办理结婚证,但汶水镇政府以刘死亡为由拒绝办理。后来,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该县民政局负责社会事务工作的余某,表示如愿意帮忙将“深表谢意”。
当年7月7日,余某将结婚证办给了陈某,后被有关部门查获。余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被雷波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