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18日电(记者姜敏)18日下午,沈阳市铁西新区大青乡共和村的133名失地农民,兴高采烈地从中共铁西区委、区政府领导手中领到了每个人当月的失地保险金261.8元。拿着这沉甸甸的退休证和救命钱,68岁的王则尧老人热泪盈眶。他说,感谢党和政府还想着我们老百姓!
据了解,为妥善解决铁西区农村人口失地后老有所养问题,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新路子,铁西新区采取个人、集体和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的办法筹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这一办法规定,凡是男年满16-59周岁、女年满16-54周岁的适龄劳动力,以上年度沈阳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8%计算保费,缴费方式为首次趸足15年保费。在缴足个人和集体应承担的保费前提下,区财政给予相应补助。其中:个人帐户部分为8%,参保人只承担5%,区财政补3%;集体部分为10%,由村承担9%,区财政补助1%。对0-15周岁的失地人口,则预缴15年养老统筹金集体部分,由村土地补偿金中一次性扣缴,存入区财政专户,待成年后对应趸缴个人帐户部分,财政给予相应补助。铁西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还规定,失地农民退养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现已达到退养年龄的人员,从村土地补偿金中一次性扣缴15年集体承担的9%部分,区财政对应补助1%,直接享受养老保险。
已过60周岁的农民金玉祥对记者说,失地4年来生活一直无着落,靠子女供养。现在可好了,从这一制度中得到了实惠,生活有保障了。据悉,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在辽宁省还是首创。铁西区财政为每个参保的失地农民至少补贴5800元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