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8月20日电(记者从玉华)湖北省某厅纪检组长今天对记者说,“今后我可以很有底气地监督厅长、副厅长了,反腐工作可以放手干了,不必再像以前那样缩手缩脚了!”
这位纪检组长已由省纪委和省厅双重领导的干部,变成省纪委直接领导的干部。身份变了,腰杆当然更硬了。
湖北省近日开始对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湖北成为国内第一个对省直机关纪委实行统一管理的省份。
湖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在动员大会上说,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会实现“三大转变”:在领导体制上,派驻机构由现行的双重领导变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领导;在工作职责上,派驻机构由过去协助部门领导班子抓反腐倡廉工作变为重点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派驻机构的干部管理,由现行的驻在部门管理为主变为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招录主要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
黄远志强调,派驻机构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应直接向省纪委省监察厅请示、报告。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监察室主任列席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
此次“统一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湖北省省直35家同时派有纪委和监察机构的单位,这包括财政厅、交通厅等省直重要部门。省纪委或省监察厅单独派驻机构的省直部门不在此列。
去年年底,襄樊市委实行公选局长后,为了加强对“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效仿当时中纪委对八部委纪检监察进行“垂直管理”试点的做法,在交通局、旅游局、农业局和粮食局四局实行“统一管理”试点。
试点时,统一管理很彻底:原任局纪委书记,工资、人事关系一夜间转到市纪委。襄樊市纪委派驻机关的纪检组长,在工资关系和经济利益上,彻底与原单位脱钩。
今年5月底,襄樊市把改革推广到公开选拔局长的10个市直单位,其纪委书记采取市纪委“统一管理”方式。
目前,湖北省十堰市出台《关于加强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纪检监察工作的垂直化管理正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