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杨文全报道:到目前为止,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基本清偿,清理拖欠工程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地基本摸清了欠款底数。建设部副部长黄卫今天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建设部正在修订建筑法,九部相关法律法规将于年底前出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的法律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十分重视。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今年1月2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清欠工作。国务院于8月23日召开了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黄卫指出,解决拖欠问题不仅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也有利于遏制“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建设,有利于贯彻宏观调控的政策。
黄卫说,200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已于今年6月基本解决,全国偿付拖欠工程款1217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清还了669亿元。2003拖欠农民工工资偿还比例为98.4%,2003年以前的已偿还87.4%,计划在今年年底全部解决。据调查,目前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有3670多亿元,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有12.4多万个竣工项目,拖欠总额1756亿元。现在拖欠的1756亿元工程款当中,政府项目拖欠占了36.7%。黄卫强调,要做好清欠工作,政府要带头。
黄卫指出,我国建筑业现有从业人员3800多万人,其中农民工近3000万人,建筑业已经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行业。据调查,目前农民工工资占农民工家庭经济收入的40%,是农民工全家赖以生存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许多农民工辛苦一年甚至几年,却拿不到应得的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黄卫指出,政府拖欠工程款主要集中在市政、教育、交通三个领域。其中,市政工程265亿元,教育工程155亿元,交通工程122亿元。政府拖欠工程款有五大成因: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施工单位垫钱建设导致拖欠;工程“超盖”现象普遍,项目资金超出预算;工程变更纠纷导致拖欠问题;债权债务变化造成拖欠。早期形成的拖欠,拖欠单位、被拖欠单位基本上都是国有单位,公司改制使原有的债权、债务都发生了变化;拖欠工程款最主要的原因是超过当地财力搞建设。
黄卫指出,当前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区清理拖欠工程款总体进展不快,地区间不平衡;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比较严重,清欠进展缓慢;不少地区仍然存在“边清边欠”的现象,新的拖欠还呈增长趋势;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企业投资经营不规范;工程结算难、拖欠认定难、法院执行难。
黄卫指出,清欠工作要解决“旧欠未去,新欠又来”问题,要从法制建设上、从根本的长效机制上着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源头上遏制拖欠。目前建设部正在修订建筑法,在年底之前还将推出九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设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制定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等,拟通过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建设部将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体系网络,把违规、不讲诚信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另外,还将加强对新建项目相关的审批和工程管理,对拖欠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停止上新的项目。黄卫还强调,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一定要做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定要量力而行搞建设。
黄卫说,为遏制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建设部从1996年开始完善、规范招投标法和招投标程序及其相关行为,探索了很多好的经验。为充分发挥媒体对清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监督作用,建设部将一个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各地清欠进度,让媒体、让社会来监督各地“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