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8月31日电(记者李俊义)初中年级教科书上,因一则课文涉嫌为某种相机做广告引发争议。一些教师认为,因为教材是一种特殊的读物,通过宣传某种产品引起孩子们的兴趣,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
引发争议的教材是初中英语教材第三册,该书是由中国人民教育出版社与英国朗文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合编,并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2年审查通过。在该书第54课“网上购物”的课文中,讲述了一名日本女中学生来中国旅游的故事,女学生到达中国后想买一台数码相机,经过上网查看广告,选中了某品牌相机。她征求父亲的意见,父亲比较了各种相机的信息后,认为女儿的选择是明智的。因为这种品牌相机确实“物美价廉”(原文为Thiscameraseemed to offer the most at the best price)。
通读这则课文,多次提及这种品牌相机,并多次给予正面评价。同时,在文章上部的显著位置,还配有一部相机的照片,可清楚地看到品牌商标。据此,一些商家认为这篇文章是在为这种相机做广告。
一位广告界人士认为,在报刊上,人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人物专访和通讯类的稿件,此类新闻不像新闻、广告不像广告的有偿形象稿件,被称为“软广告”。在这篇课文中,品牌与文章内容并不紧密贴合,事实上,依他看来,把它换成其它任何一种产品也不会影响文章的意思。因此,他认为,这篇课文很难逃脱为这种相机做广告的嫌疑。
有广告嫌疑的课文的该不该进初中教科书?教育界有关人士认为,中学生是将来的购买主力,课文中出现产品宣传,对学生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同时又是效果明显的。因为大部分学生相信书本里的都是“真理”,课本的真实性是不容挑战的,而不会认为这是广告。因为这篇课文,可能会决定他们现在还是将来,这种品牌是他们购买相机时的唯一选择。而对其它品牌的相机来说,则有失公平。一些家长也认为教科书上有这类文章不应该,但认为只要和内容一致,他们并不会计较。
一些中学教师认为这种做法不合适。石家庄市某中学一名中学教师说,教材这样编写,本意可能并不是为某种品牌做广告,但是客观上却起到了为这种相机做宣传的效果。对于一个思想还未成熟的孩子来说,会不加辨别地认为这种产品确实是最好的,而这样做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