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警察劝阻后非但不听,还拳脚相加、耍泼袭警。结果警察动用了新警务装备:催泪瓦斯。霎时间,刚刚还暴跳如雷瞪眼殴警的小两口立刻“蔫”了,捂着“泪如泉涌”的眼睛再也找不着北。9月2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万大民批准逮捕。鉴于万妻严燕患有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宜关押,且有取保候审条件,故检察机关决定对其定罪不捕。
8月18日上午8∶35,万大民与妻子严燕逆向合骑一辆自行车至浦东某繁华路口。见交通信号是红灯,严燕便跳下车,万大民就推着自行车顺着人行道过去。执勤的交通警察立即警告万退回停车线后。万耍赖不肯,交警随即上前处置。绿灯放行时,万就强行推车离去,被警察再次拦住。这时严燕从后面冲上来,抓住该警察的衣领,就一连打了10多个耳光,后严燕被警察推开倒地。万大民见状冲上来,一把夺过警察手中的话筒扔在地上,扯去警帽和警棍,挥拳就打。严燕担心丈夫不是警察的对手,便抓住警察衣服,并一脚踹向其裆部。现场秩序混乱,有近百人围观,造成了该地区上班高峰时段交通堵塞。
该警察按规定动用了催泪瓦斯,强行将万大民夫妇制服。后增援警察赶到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带走。据悉,这是浦东袭警案中警方首次使用催泪瓦斯制服犯罪嫌疑人。
记者了解到,在催泪瓦斯的使用上,上海警方有明确规定,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也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六)袭击人民警察的……"在这个案例中,万大民夫妇明显违反了第五、六款,警察依法使用催泪器械,检察院也依法对他们进行了批捕。
作者:□通讯员杨积林 记者程贤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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