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局近日出台意见,将探索建立廉政基金制度:凡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退休后可望一次拿到大约20万元的“奖励”
●基金怎么建?一是从公务人员工资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外加部分政府补贴。今后若有经济犯罪行为,保证金将被充公;否则在退休时,将连本带利一次性拿到
●这样的廉政措施并未得到一致喝彩。民间反对者认为,这是公务员的变相腐败;专家们有的肯定,有的质疑实施效果;当然,也有公务员明确认定它的积极作用
廉政是本分,公务员凭啥再拿钱?
———来自一位网友
对于这个廉政基金制度,看来很多地方要争相效仿。但是,这些实行者就没想过,高薪真的能养廉吗?公务员薪水本来就够高了。看现在各种考试热,其中公务员考试最热,这背后就是利益驱动。但是,这样对公务员不断加薪又提出各种福利条件的做法,容易丧失民心。像这样的决定,不应该由政府部门自己说了算,而是应该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廉政是本分,现在又去设立一个基金,和公积金性质一样,貌似爱护公务员,但这是所谓“小仁”,而非“大仁”。老百姓才是天,为民服务、清正廉洁是对公务员最基本的要求。付给任何官员的支出都应该严格预算,凭什么不犯错就给一笔钱?公务员加钱够多了,但付出又增加了多少?如果老百姓对你失望,还拿钱做什么?只会造成更大的矛盾。再说,现在监督制度还不完备,很有可能会出现既拿了灰色收入、又拿了廉政基金的现象。
在公务员内部关系上,我看现在的问题之一是职位和职级没有处理好。行政职务是管理权限,而不是为国家贡献的年龄和工龄。职务应该只有补贴,没有其他分配特权。另外,是不是该建立个更加完备的制度,不但公务员,让工人、农民都有保障,各得其所,才能让老百姓安心。
也算高薪养廉,肯定有约束作用
———来自浙江宁波教育局公务员杨小波
建立廉政基金,我举双手赞成。像我这样的公务员,每月工资在这个城市不算多,如果因为廉洁,退休后能有一笔养老的钱,这绝对能促使我平时工作更方正。哪怕有时出现小小的不良念头,也会马上被扼杀!这不但是一笔钱,还是一个精神鼓励,证明我一生清白,问心无愧。想想,谁愿意自己和“腐败分子”挂上钩!
现在反腐力度很大,政策在千方百计加大腐败成本,让犯罪者有所顾虑。像廉政基金这样的做法,能起到和查处腐败相辅相成的预防效果。这是一种正面引导,是积极和必要的,肯定能对公务员队伍起到约束作用。说到底,这是另一种形式的“高薪养廉”。当公积金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它会成为公务员头上的一把利益戒尺,大大增加违规腐败的成本,从客观上起到控制腐败的作用。在我看来,高薪未必能养廉,但低薪一定不能养廉。
这个制度的作用不能夸大
———来自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谢庆奎教授
不能过于夸大廉政基金的作用。它只是组成廉政的一方面措施。反腐不光靠打击,坐牢、杀头这样的严厉惩戒需要,从小抓起的廉洁奉公意识更重要。如果公务员能产生“自主反腐”的强烈意识,拥有“自动倡廉”的积极行动,腐败现象才能根治。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之一,就是从小学生开始就接受爱国、法制、廉政的教育,给他整个人生种下廉政的疫苗,而我们这里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不够。
香港的公务员不敢贪、不能贪也不愿贪,因为那里监督严格,制度上很难钻漏洞,并采用高薪养廉。但我们这里还做不到,不但钻政策空子的机会多,而且这两年虽然抓出了很多贪官,但还有不少漏网者。这样,就有“可能逃脱”的侥幸心理,像走私一样。在这样的前提下,只采用廉政基金的办法,作用不会太大。职位不高、权小的,无法大量贪污,不如廉洁;但权力一大,就无法防止了。所以我说,这对一般公务员有用,但不能管全部。
在廉政问题上,除了严打,教育的作用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但这个问题很少引起大家重视,还是观念的问题。比如,很多官员认为安全问题很重要,那么廉政教育呢?其实对官员,不正是另一种安全教育吗?
对反对意见,我想主要在这笔基金怎么来,是财政出还是个人出。如果是财政出,一是的确不太公平,这不是等于变相加薪吗?二是大多数地区恐怕难以支付。这样,整个廉政基金制度只能在一些有条件地区实施,而不能大范围铺开,这还会加深地区间的不平等。
作用积极,需要完善
———来自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郭亚丙
建立廉政基金,就是“后门堵死、前门打开”。这比单纯地提口号更有力度。虽然它不能治本,不能解决所有的腐败问题,但积极作用不能忽视。就像前面那位公务员所说,它有成本,增加了风险,需要付出代价,它提倡的是“腐败成本高、廉洁收益大”的观念。反对的声音有一定道理,认为它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要让大家满意,主要是靠整套制度的完善。当前,在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也应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相适应的公职人员收入增长机制,逐步取消党政机关各部门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权,统一津贴福利标准,实行公务人员收入透明化,改革公务消费项目;应该在其基础上,探索建立和完善廉政基金制度。廉政基金一旦建立,能起到激励和约束的长期效应。从已有经验看,一些发达地区和国家像香港、新加坡就运用得比较好,切实起到了倡廉、助廉的作用。我想,“号召式”廉政建设固然重要,但探索“利益驱动式”廉政建设会更具有根本性,具有实践效果。说到底,防腐必须抓住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预防腐败就是要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防止公权私用,减少腐败机会和收益。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与权力运行配套的机制。
(本报记者顾春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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