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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破获特大金融案 内鬼当托儿骗走银行6.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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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0月14日09:48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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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阳10月14日电(记者何云江)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购销合同,与金融系统职员内外勾结,利用票据套取巨额银行资金,涉案金额高达6.7亿元。由于案情重大,且涉及贵州、河南、广东等地,这一案件引起了中央领导和公安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贵州公安机关和反贪部门组成专案组,历经6个多月,艰苦工作,辗转湖南、辽宁、海南等6省,终于侦破此案。专案组先后抓获珠海红大发展总公司、珠海中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洪元、农行贵阳市瑞金支行行长石世芳、工商银行郑州市原经纬支行副行长李晓燕等11名涉案人员,并成功堵截、保全、追缴回绝大部分资金。
空白汇票牵出惊天大案
2003年11月下旬的一天,农行贵州省分行纪委办公室接到下属贵阳市瑞金支行报告,称该行行长石世芳以其它行借用票据的名义,从重要票据管理员处领取了4本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这种汇票每本25张,每张可填写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填写金额最高可达10亿元。经多次催要借用函,石世芳始终借故推辞不还,这名重要票据管理员方才感到情况不对,遂向上级行报告。
鉴于事态的严重性,农行贵州省分行研究决定立即让石世芳停职检查。停职后,经过做工作,石世芳先后两次将借用的4本银行承兑汇票交回,其中一本已全部填写,每张均为1000万元,除填错4张外,共开出金额人民币2.1亿元,但汇票上的出票单位栏已被毁掉。眼看要东窗事发,石世芳于12月2日后半夜突然没了踪影。农行贵州省分行遂向贵阳市检察院报案。贵阳市检察院侦察员通过布控,当天晚上将石世芳抓获。
面对审讯,石世芳闭口不言。直到次日凌晨,石世芳经过复杂的思想斗争,终于交代了其收受珠海经济特区红大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周洪元50万元及帮助周融资的事实。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反贪部门还发现其他犯罪嫌疑人有涉嫌金融诈骗行为,于是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
同月4日,专案组接到农行贵阳瑞金支行报告,称珠海红大发展公司一女职员正准备在该行提取现金。办案人员闻讯迅速赶到,经讯问,得知这名女子叫易云,是珠海红大公司的财务人员。专案组在易云所住的黔灵大厦,正巧遇上来办理退房手续的易云的姐姐和姐夫。看着二人慌张失措的异常举动,办案人员断定其中必有情况,遂跟随二人来到他们在贵阳市黄金路的家。办案人员在其家院子一角的煤棚里,找到了一个隐藏的保险柜。打开保险柜清点后,办案人员又喜又惊:里面竟然装满了合同和票据,金额累计达10多亿元。
票据、合同暴露重大线索
在被带回检察院进行调查过程中,易云一个细小的举动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易云环顾四周,趁人不备将一张纸条从衣袋中掏出撕碎,扔进屋角一废纸篓中。办案人员拾起纸屑经过拼凑,认为是一张工商银行郑州市经纬支行贴现单据的复印件,金额为6000多万元。
在从保险柜里获得的各种票据和合同中,有6份金额较大的合同也为办案提供了侦破方向。一份是贵州省荔波县朝阳镇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珠海经济特区红大发展总公司购买机械设备的合同,金额为6160万元;还有5份则为贵州东龙实业集团公司向珠海红大总公司购买铝型材的合同,金额为3.997亿余元。此外,还有一些《商业承兑汇票(不可撤销)担保函》的复印件。
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和证据,专案组分析认为,这是一起金融系统内外勾结,利用票据套取银行巨额资金的金融诈骗大案。2003年12月10日,贵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将此案移送贵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立案侦查。由于案情重大,且涉及贵州、广东、河南3省,该案随即组成由公安、检察及农行人员参加的联合专案组全面展开调查。
弥天大谎大白于天下
联合专案组经过内审外查,终于使这一案件大白于天下。
经查,周洪元现年46岁,广东珠海人,分别为珠海经济特区红大发展总公司、珠海中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他经过打听得知工行郑州市经纬支行拥有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权限,便四处物色作案伙伴,开始了实施金融诈骗的准备。
2002年12月,周洪元经职员易云介绍认识了贵州省荔波县原国税局局长董璠,通过董璠认识了荔波县朝阳镇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伍英万。经过共谋,双方签订了虚假工矿产品买卖合同,朝阳镇经济发展公司为此签发商业承兑汇票8笔,金额为6160万元。汇票由农行荔波县支行向贴现银行工行郑州市经纬支行提供不可撤销的商业承兑汇票担保函。此后,周洪元经人认识工行郑州市原经纬支行副行长李晓燕、客户经理部副经理陈松鹤等人,经过一番打点使这些汇票在这里全部得以贴现。这笔贴现款扣息后,其中5900余万元被周洪元支配使用。
以这笔贴现资金为基础,周洪元便开始装点“门面”,“实力”大增,从而为继续诈骗“运作”银行资金创造条件。为归还工行经纬支行的资金,同时为骗取更多的银行资金,2003年5月底,周洪元找到农行贵阳市原瑞金支行行长石世芳,与石世芳和贵州东龙实业集团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林凡勇共谋,继续利用票据套取巨额银行资金。
随后,珠海红大公司与贵州东龙公司于同年6月签订5份虚假工矿产品(铝型材)购销合同,总金额为3.997亿余元。贵州东龙按合同总金额向对方开出了5份不可撤销的商业汇票担保函,请工行郑州经纬支行予以贴现。农行贵阳市瑞金支行提供担保,保证在承兑人到期未还款的情况下,由农行贵阳瑞金支行无条件支付所有款项。案发前,工行郑州市经纬支行已将其中7张汇票予以贴现,金额为6664万多元,其余汇票约定分期贴现。这笔贴现款扣息后用其中6050万元归还前笔6160万元贴现款,还有340多万元进入周洪元帐户。
由于警方侦察方案、措施周密及时,有效遏制了犯罪活动的继续实施,才使这起涉案金额高达6.7亿元的金融诈骗被中止,防止了大量国家资金被窃走。据查,犯罪分子在用后款抵前帐及扣息等后,实际获得赃款6320余万元。这些赃款中有1100余万被贴现行扣划还款,其余被周用于收购企业、行贿和挥霍。经大力追缴,冻结其资金和资产,已挽回大部分损失,仅有数百万元的资金下落不明,警方正在进一步追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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