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质事件调查与专家拆招
视其为友解其所需
假如高锋能在第一时间获知这一消息,他所要面对的劫持现场是怎样的呢?
9月26日下午16:40。深圳岗厦西四坊47号楼下,身高约1.60米左右、身材偏瘦的米先文正恶狠狠地把刀架在6岁的邓发身上。刀是在超市用两元钱就能够买到的那种。米先文把孩子放在一辆小车的前挡风玻璃处,一只手抓着孩子,一只手捏刀架着孩子的脖子,背靠着一堵高高的水泥墙。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住在事发现场旁边48号楼的李东文(《中国生产力报》记者)也是围观者之一,他听到米先文说了一句:“不就是为了一个臭女人吗?我已经在里面(指47栋501室)放了炸弹了。”事后警方的调查表明,就在劫持孩子前,米先文与他人产生激烈冲突。据米先文的合租人彭某在警方的笔录中反映,他和米同住岗厦西四坊47号501房。当日下午2时许,米的老乡告诉彭,米刚吸食了K粉,神志暂时不清,希望彭注意一些。下午4时许,米说老乡要找人害他,突然拿起一把水果刀,对彭连捅了六七刀,彭的左臂、腹部等多处被捅伤。彭某、米的老乡等人急忙往外跑,米则拿着啤酒瓶和水果刀在后面追出。彭冲到楼下小店后,让店员帮忙报警,自己则打车急奔彩田医院。而追不到彭的米先文则在楼下捉住了正在路边的小男孩邓发。记者事后在彩田医院的调查证实了警方的这一说法。但无法查清彭某和米先文说的“这个臭女人”之间有什么联系。
邓发被劫持后,闻讯赶来的孩子的母亲徐秀对着33岁的米先文大声哭求:“你别伤害我孩子!孩子是无辜的。”“我不会害你孩子的,我要那个湖南人出来和我对话。”米先文回应,他要求借手机打电话。这时,李东文就走到歹徒旁大喊:“你别乱来,你报号码我来拨电话。”米先文报出了号码13590144796,但对方一直关机。这时米先文情绪又激动起来“叫个湖南人出来和我对话,快叫湖南人来和我对话”,但没有一个湖南人站出来,旁边只有维持秩序的保安,警方人员也还没有赶到。
几分钟后,片警谢富荣赶到现场。谢富荣与之对话,让他说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米先文反复强调“要见市公安局领导,你无权跟我讲话”,并不停挥动水果刀。在这个过程中,小男孩邓发时哭时停,并喊:“叔叔,求你别杀我,我还不想死。”但米先文根本不理睬,后来突然对邓发说,“你不要怕,只要你配合我,我不会杀你的。”这样的僵持过程持续了约二十分钟。
高锋说,如果他在现场,要做的第一步是疏散围观者,让现场恢复到日常安静的状态,用于安抚劫持者的情绪。“这个时候,深圳市公安局的领导应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和米先文对话。谈判专家要穿着便装,而不是制服去和他谈,因为警察制服一般会加重他的紧张情绪。”
“从他的现场表现分析,他劫持人质是为了通过警方见到一个人,这个人可能与他有财产、情感上或者其他方面的纠葛,是他非见不可的。只要满足他这个要求,他就会放了孩子。所以一切和他的谈判应该以他的这个基本需要为基础。劫持者情绪的反复,往往是因为警方无法满足他的基本请求,使他始终无法实现劫持的目的。9·26事件的悲剧性发展正好说明了这一点。”高锋直指这个劫持事件的要害。
“米先文要求帮他找人,但对方电话关机。我如果作为现场谈判者,就对他说,年青朋友,你别急,我们马上派人到电信部门帮你查这个电话,看能不能找到这个人。你跟我说一下这人有什么样的特征,住在哪里,我们会尽我们所能帮你寻找。”“天气这么热,你可以先喝点水啊。你看深圳的天空是蔚蓝的,你的心情也要放宽点……”
这只是高锋拟想的几句话,他认为到现场还是需随机应变,但变化中又必须遵守几大谈判原则,这种沟通是人性化的。在承诺劫持者的条件时,操作性要强,要看起来富有实效,这样就会显得很有诚意。
高锋认为,这种诚意应该迅速表现在操作层面上,在和米先文做这些交流的时候,谈判专家的情报协助人员应马上联系移动电话公司,查出这个手机的通话记录,查找可能联系上的相关熟人,然后通过这些熟人说服机主,让他(她)马上先打一个安慰他的电话。机主如果在深圳,警方就应该说服机主,直接到现场和他对话。这个时候,有什么要求,先尽量答应他。有能够解决的问题,谈判专家一起参与解决。谈判者的这种真诚,一般可以打动劫持者。更重要的是,如果这个机主来到了现场,他劫持的目的就已经达到,这种情况下劫持者一般会放了孩子。
“为什么需要坚持这样的原则?”高锋自问自答,“那是因为,劫持者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是那些非常弱势的群体,一般来说,他们是因为利益受到不公正的损害,感情受到严重创伤,压抑已久而无法排遣。这个时候,谈判专家如果能够像朋友一样去关心他,体谅他内心的苦处,让他平时受到的委屈有一个宣泄的途径,他就会感动,就可能放弃劫持。或者因此放松情绪,使警察有机会抢救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