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萍娟 通讯员 王利群)从2005~2007年,苏州市将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三年里将使苏州大市范围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却因缺乏技能未能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普遍进行一次职业培训,并且确保培训后的就业率不低于60%。10月15日,在常熟举行的苏州市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现场交流会上传出的信息,苏州加强农村职业培训能力意味着劳动部门正试图寻找破解的良方。
据了解,2003年苏州全市培训总量达108366人,今年以来已培训87034人。同时,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网络已联通各市、区。据统计,目前承担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的有30余个培训机构。虽然苏州市农村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该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仍相当严峻。据统计,苏州市目前约有30万左右的农村劳动力需要解决就业问题,这是该市目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量的5~6倍,而其中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矛盾尤为突出。据统计,目前该市因技术性(农业机械化、化学化、电气化等)因素造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有14.1万人,这部分人员目前实际上仍处于农业生产之中,是一种潜在的剩余劳动力,随着农业人口减少以及外来劳动力的渗透,这部分劳动力将成为显性的失业者。同时由于征地建设造成的绝对剩余劳动力有21.54万人,并且人数还在不断增加。
在农村劳动力就业难的同时,苏州市不少工业企业却面临着一线技工供不应求、高技能人才紧缺的状况,不少企业舍近求远到外地大量招聘员工。据统计,仅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近二年就需5.6万名一线技工,但企业需要的是敬业精神强、技术精湛、具备现代职业能力的员工,未经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显然不能满足这类企业的需求。
为解决这个现实矛盾,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将实施四项基本制度力促农村职业培训。一是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25周岁以下初次就业并向非农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实施劳动预备制。二是建立减免费培训制度。被征地农民实行免费技能培训,所需经费从本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中列支。其他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村劳动力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三是建立“培训—认证—就业”一体化服务。对被征地农民实施就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服务。四是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基地,在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过程中,要努力实施定单式培训、定向培训,经评估学员培训后实现就业率达到市、区政府要求的,由同级财政按规定对培训机构进行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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