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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11-3大火案一审 起火时间成为焦点(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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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0月28日05:46 来源:东方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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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昨日,当审判长宣布休庭时,审判庭外已经夜色很浓,时间接近晚上8时。
由于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较多,昨日的审判明显加快了进程,并且延长了时间。
李文革等6嫌犯对擅自加层、取消楼顶5个水箱、两个楼梯改为一个楼梯、大梁的水泥质量问题否认了部分指控。他们或者说时间久已经忘记了,或者说精神紧张记不清,或者把责任推给他人。
庭审焦点 起火时间成为焦点
由于起火时间将证明火灾是不是导致衡州大厦部分坍塌的直接原因,所以这一时间成为昨日庭审焦点。
公诉方出示了多份证据,以此表明起火时间是在去年11月3日凌晨5时多,消防部门接报出警的时间是准确的。但被公诉方辩护人却提出,起火的真正时间无法确定,应该远早于这一时间,大大超过了建筑的耐火极限,导致其坍塌,他们同时提供了部分证人证言。
现场怪象 当庭互相推脱责任
甲说是乙作的决定,乙说是甲作的决定。在“11·3”大火的庭审过程中出现了这么个现象:犯罪嫌疑人之间互相推脱责任。
劣质水泥是谁用的
关于衡州大厦中一道大梁出现的质量问题,公诉人这样指控:1997年6月的一天早晨5时多,在衡州大厦西南角二楼大梁浇灌过程中,衡州大厦施工员魏东衡发现浇灌大梁用的水泥浆流动性很差,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于是马上打电话报告当时任永兴公司工程部部长的被告人李永开,要求他到现场解决问题。被告人李永开于当天早晨7时多赶到现场看了水泥后,认为水泥没有问题,要求继续使用这批水泥施工。
庭审中,李永开开始否认自己知道这一情况,他说当天他未接到任何电话或其他形式的报告,后在公诉人出示的铁证面前,他又改口说他是在拆模时发现问题后才去的现场。
而在魏东衡接受询问时,则肯定地说当时就向李永开报告过。
这批水泥后来被有关部门鉴定为有质量问题,质监站要求打掉大梁重造,最后该公司却只进行了局部修复,用水泥在上面做了修补。
“方案是项目部提出的,我和李文革同意了。”李永开说不是他的决策,是下面人想的方案。
然而作为施工员的魏东衡则表示,他并没有提出方案,而是公司开会作的决定,是李文革和李永开提出的要求。
楼顶加房是谁定的
对于楼顶第九层加房的问题,李文革在庭上说是魏东衡提出要套房子才决定加的,李永开也说是公司一个施工员要一套房子,他没参与这件事情,是李文革和魏东衡决定的;对于这一说法,魏东衡坚决否认。
类似这种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在法庭上多次出现。比如大楼一些重大的修改,李文革、李永开等人说是征求了设计人员的意见,可当问到设计人员朱峰等人时,却全说根本不知道或者说没有同意。
现场链接 李妻为夫当“记录员”
在前日的庭审现场,一位坐在记者后面、打扮时尚的年轻女子在李文革回答问题犹豫不决时就忍不住小声替他回答,语气显得非常焦急,对李文革的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经询问才得知,她就是李文革的妻子。整个庭审过程中,每当公诉人向李文革提问题时,她都非常认真地记录下来。
“我这是赶鸭子上架呀,没有办法。”她说。
当李文革离开法庭时,她故意重重地咳嗽了一声,引来了李文革的回头。李文革显然看见了她,对她笑着扬了扬手。
记者 倪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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