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反而让她坠入了更深的苦海
最初, 王雪英天真地以为丈夫这种变态的暴戾是因为没有儿子、心情郁闷所致,或者日子久了,会等到丈夫回心转意的那一天。然而,王雪英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了。于是,王雪英想到了离婚,可谁知离婚的念头一起就又换来一顿毒打。那些亲眼目睹她被打的左邻右舍们也劝她不要离婚,“离什么婚啊,孩子都这么大了,凑合着过吧。”连村妇联主任都这么说。
在农村,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是要受人轻视的。“那也比丈夫皮肉的摧残和精神上的虐待要好受得多。”希望支撑着王雪英。一向顺从而胆怯的她,在离婚诉讼期间有了无比的坚毅和勇气。她一次又一次地跑村委会,跑法院。不管多少沟坎横在面前,她都没有动摇过。当丈夫打她的时候,她就对自己说:“让他打吧,让他打吧。离了婚,他还能打吗?”
2003年9月,当法院的离婚判决终于下来那天,王雪英以为自己的苦难到了头。她什么都没有要,一个人,只带着自己的几件旧衣物,回到了娘家。谁知,她回到娘家仅几天的时间,前夫追到了娘家,并用刀威逼着她和家人,强迫她回到了原来的家。从此,前夫打她比没离婚前更频繁、更狠了。当离婚也无法使她摆脱苦难的时候,她生活的希望熄灭了。
2004年6月14日,前夫喝完酒,又一次狂暴地打了王雪英。她瘦小的身子,又一块块地变青、变紫、破碎、流血。打完了,前夫又强迫和她发生性关系。从14日到17日的4天里,她反复承受着前夫如此的兽行。
17日下午,当前夫再一次在她身上重复完自己的恶行后,身体和心灵都已经破碎的王雪英,决定用自己的手来结束前夫对自己犯下的罪孽。下午5点多钟。王雪英把两个孩子支出家,从西厢房找出一把铁锤,走到东厢房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前夫身边,对着前夫的后脑狠狠砸下去。第一锤下去,她看到前夫的身子扭动了一下,似乎要坐起来向她扑过来。她惊得闭上了眼睛,用更大的气力,又对着前夫的后脑连砸了两三下,前夫一动不动了。
看着鲜红的血顺着那张曾经让她痛苦了十年的脸上流下时,王雪英没有为自己的行为而后悔,相反她觉得自己身上有着前所未有的轻松。半个小时后,警车呼啸着开到她和前夫共同生活的家。很快,王雪英杀死前夫的消息就传遍了全村。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个又瘦又矮、被丈夫拎着像拎一只小鸡似的女人会杀人。
为了让更多“王雪英”悲剧不再重演
尽管在情感上旁人都会对王雪英的命运感到怜悯,但是王雪英毕竟触犯了法律,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手段残忍。法律是无情的,但也是有“情”的,法院并没有判处王雪英死刑,那么法官依据的是什么?这个法律的“情”字又该如何解释呢?
宣判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本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合议庭在评议这起案件时,第一考虑到被害人在案件的起因上具有重大过错,被害人的行为成为了王雪英犯罪的诱因;第二考虑到王雪英在作案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照我国刑法规定,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她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宣判后,王雪英流着泪对记者说,她怎么也没想到法院会对她予以从轻处罚,她希望大女儿能够好好学习,带好年幼的妹妹。自己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丈夫的暴力让王雪英终于痛下决心,用流血来结束这场悲剧。然而,人们又不得不承认,王雪英生活的环境带给她舆论的压力同时也是这场悲剧的催化剂。第一次挨打,多数人劝她忍;第二次挨打,人们还是劝她忍;后来的每一次挨打人们都劝她忍……就连离了婚都不能结束这场噩梦,那么王雪英就只有一条绝路了。
近年来,由家庭暴力引发的案件在中国并不罕见,这就引出我们国家尤其是在农村能够第一时间解决家庭暴力机构缺失的问题。如果王雪英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能够找到一个躲避丈夫摧残的地方,如果我们的法律援助机构能够帮助王雪英这样的弱者及早逃离家庭暴力,对施暴者绳之以法,那么王雪英的惨剧或许就能避免。
专家告诉记者,当前我们国家并不缺少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比如,婚姻法里有针对家庭暴力的条款,刑法里有虐待罪。我们缺少的是履行法律的足够的手段和力量。我们要完善的不是那些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条文本身,而是这些条文怎样才能落到实处——落实到那些仍然生活在丈夫的拳脚棍棒下的妇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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