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教唆他人行凶的主要嫌疑人,在同案其他嫌疑人落网后,因证据单一,警方只得眼睁睁看着他逍遥法外。审查起诉时,检察官查微析疑,找到大量间接证据,将“漏网大鱼”送上法庭,杀人真凶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迪吧纷争 青年遇害
2004年2月15日晚10时,秀山县城“零点迪吧”17号台,一20岁左右的青年和两个中年人在喝闷酒。门外蹲着五个17、8岁的年轻人,不时打望迪吧楼梯口。
11时40分,17号台边三人出现在楼梯口时。五个年轻人一哄而上,将那个20岁模样的青年人团团围住,拳打脚踢,用刀子乱捅猛刺……青年当场昏死。五名行凶者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伤者被送到了医院,因未及时抢救而死亡——全身12条创口,股动脉断离、股静脉破裂,急性大失血而死。
死者名叫黄胜,秀山县中和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因当天单位发了年终奖,黄邀约两好友到“零点迪吧”玩耍。服务员久不来招呼,黄胜很窝火,趁着几分醉意朝服务员张某发泄不满。张某负气回走,黄胜用酒水泼张某。
调解时,黄胜拒绝向张某道歉,双方不欢而散。黄胜等刚从迪吧出来,便遭此大劫。
证据不足 真凶逃脱
案件很快告破。负责行凶的主要嫌疑人名叫朱某,现年17岁,其余四人分别是吴杰、白江华、伍某、周炎丰,均为无业游民。四天后,除周炎丰在逃,几人悉数落网。
朱某交代,与迪吧老板何胡兵是好朋友。由于当晚黄胜拒绝向服务员道歉,何胡兵便叫他约人教训黄胜。
“打架是朱某主动提出的。我还劝他不要打,我没有唆使他们。”警方调查何胡兵时,何一口推得干干净净。由于只有朱某一人供述,而何叫他邀约他人时没有他人在场,在找不到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警方不得不眼睁睁看着这条“漏网大鱼”逍遥法外。
4月19日,秀山警方将朱某列为主犯,将另四人列为从犯,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何胡兵依旧经营着他的“零点迪吧”,迪吧每晚照样歌声嘹亮。
间接证据 形成锁链
2004年5月20日,本案移送到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主诉检察官张绍琼审查后认为,朱某等人打架事实很清楚,动机却解释不通。张检察官决定深入调查。
5月下旬,张绍琼赶到秀山调查服务员张某,讯问犯罪嫌疑人朱某,得到答案是服务员与行凶者根本不认识,服务员不仅未将此事告诉给行凶者,而行凶者朱某也未看到黄胜与服务员张某发生纠纷。
张检察官认为,朱某供述老板何胡兵是指使可信度很大,一是朱某是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没必要撒谎;二是朱某与何胡兵关系很好,诬陷可能性很小;三是用这一供述来解释其作案动机,合情合理,案中所有疑问迎刃而解。
看着主凶逍遥法外,他感到很不是滋味,于是开始研究案卷。
一系列相关证据随之显现:何胡兵当晚曾对酒吧合伙人王志强说过“服务员是我们里面的人,我们就要负责”;他对管理人谭雪勇说过“迪吧里有客人倒酒在服务员身上,我们今晚准备打他”;服务员黄丽娟当晚向张某转告说“老板说此事由他去解决”。
张检察官还发现,酒吧管理人员杨军将此事告诉何胡兵后,何曾将此事告诉给来酒吧跳舞的“少幺爸”。五名行凶者之一的伍某供述,朱某邀约他时,说“零点迪吧”有人向服务员泼酒,找几人教训那人。张检察官查明,“少幺爸”就是朱某。
但是他觉得似乎还差点什么。为彻底查清真相,他申请将审查起诉期限延长半个月。
六月中旬,张检察官再次来到秀山看守所讯问几名嫌疑人。吴杰供述,到迪吧后朱某与何胡兵说话,内容不清楚。而且一男子从楼上下来对他们说“不要在场子里打,等那人下来后再找借口打”。白江华也供诉,朱某讲过何胡兵叫不在迪吧里打的话。
他进一步发现,朱某将吴杰等人邀约人到迪吧后,曾与何胡兵接过头,且作案地点是何胡兵确定的。
当晚与黄胜一起去喝酒的胡汉中证实,黄与服务员发生矛盾后,他找老板解释,老板不依不饶。黄下楼被袭击,他上楼要求老板制止,被拒绝。
张检察官认为,以上证据形成一个牢固证据链,证明发案全过程——何胡兵流露出打人意图、指使朱某打架、朱某召集好人马返回迪吧后与何胡兵商量、何胡兵确定作案地点。特别是胡汉中的证词,更进一步表明何胡兵欲殴打死者的心态。
检方追诉 法庭较量
2004年6月19日,张检察官将该案提交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是否追诉何胡兵教唆朱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的刑事责任,检委会经过数小时激烈争论形成统一意见,决定对何追诉。
张检察官建议,对何胡兵立即监视居住。2004年6月25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7月22日,本案在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审,数百人旁听。主诉检察官张绍琼与何胡兵、朱某等五位被告人及六位辩护人展开激烈交锋。何胡兵反复强调是朱某提出打人,自己没有指使他人打架。
两轮庭审,张绍琼步步进逼质问,审判席上何胡兵多次哑口无言。
“客人向服务员泼酒一事,朱某是怎样知道的?”
“是我告诉他的”
“你告诉他是何用意?”
“……”
“你与朱某关系铁不铁?”
“一般”
“你会主动帮忙与你关系一般的朋友杀人吗? ”
“……”
“有人跑上楼来说黄胜被杀了,求你制止,你为什么不去?”
“……”
法庭调查,所有证人证词显示,朱某邀人杀黄胜是为老板何胡兵帮忙,而不是为张某帮忙。
幕后主使 被判无期
2004年9月27日,市第四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朱某关于何胡兵有教唆行为的供述真实可信,且有证人王志强、谭雪勇、扬军的证言和被告人吴杰、白江华、伍某的供述印证,足以采信。何胡兵、朱某等人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何胡兵、朱某是主犯。
法院判处:何胡兵无期徒刑,朱某有期徒刑十七年(数罪并罚),吴杰有期徒刑十年,白江华有期徒刑八年,伍某有期徒刑五年;被害方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赡养费、抚养费等共计33.5万元,由何胡兵等人连带承担。王昌奎 张秀 丁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