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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备案。我们这边的记者证都是香港发的”
2004年11月3日早晨,按照中国法制文化传媒出版集团网站提供的电话,《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以某文化公司员工的身份致电该机构,声称欲与其进行业务合作。一名中年男子让记者当天下午l点半直接前往洽谈。
公司坐落于朝阳区的司法部行政学院大院里。这栋5层小楼曾经是司法部的办公大楼。在院子里,记者又给这名男子打电话,他自称姓方,是中国法制文化传媒集团的总经理。
八个机构
经过繁琐的登记手续,一位穿着极其类似警服的小伙子将记者带到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里,等待方总的出现。南边的墙上贴满了员工的照片和职务介绍,西边的墙上则挂着党旗和团旗。环形办公桌中间竖着一枚炮弹模型。
方总名叫方建国,个子不高,脸庞较胖,说话带浓重南方口音。他自称是浙江台州人。记者声称是乌鲁木齐某文化传播公司的驻京代表,想在杂志方面与中国法制文化传媒集团进行合作。
方建国拿出中国法制文化传媒集团的介绍给记者看。
该介绍说:中国法制文化传媒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日,下设的8个机构分别为:《中国法制调查》杂志社、《中国警视专刊》杂志社、《中国视点与调查》杂志社、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北京天平警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案与法专题部、案与法内参、《普法知识丛书》出版社。
记者提及,中国字头的公司对一些地方部门比较有吸引力。“中国法制文化传媒出版集团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方建国解释。
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北京天平警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均是在北京注册的。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的介绍称:事务所的目的是在法制允许范围内,为企业及个体客户提供一切调查服务,使他们对所要求的事件的过程和结果有清晰的了解。
案与法专题部的名称由原司法部某副部长题写。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媒介方式向公众“介绍”全国公检法司系统比较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和事迹。
方建国提供的北京天平警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法人为章宁泉,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时间是2001年6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制作咨询,影视策划,编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信息咨询。
这家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公司,2002-2004年年检情况连续3年都是A级。方建国声称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的营业执照送至工商局年检,不方便提供。方同时介绍,调查事务所的注册资金也是100万元。这两个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而他提供的中国法制文化传媒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的登记文件上显示,该公司2004年5月24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登记生效,有效期1年,登记费用为2600美元。
他同时声称,集团下属的8个实体都是独立法人,集团不过是个虚的管理机构。三本杂志方建国说,中国法制文化传媒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现在主要从事两方面的业务:社会调查和文化传播。文化传播这边主要是3本杂志即《中国法制调查》、《中国警视专刊》和《中国视点与调查》。
这3本杂志的版权页上,均没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国内刊号和国内编号,而仅仅标明了国内协办单位和地址。协办单位是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不过,这3本杂志均申请了国际标准刊号,且编号末尾数相差仅有几位。
杂志的注册地址是香港湾仔卢押道20号其康大厦801室。协办地址正是《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目前所在。广告代理是北京天平警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方建国本人则是这3本杂志的行政总监。
在方提供的杂志注册文件上显示,中国警视专刊杂志社和中国视点与调查杂志社于2004年5月25日在香港登记,登记费用各为673美元。2004年5月27日,中国法制调查杂志社也随之在香港登记,费用也是673美元。
“目前内地的发行还没有开展,也不能走邮发,如果有需要,我们也能办邮购或者寄送。”方建国介绍说,”不过,我们正在申请内地刊号,我们有消息,明年年初新闻出版总署会放开内地刊号的审批。”
这3本杂志的内容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公检法及政府新闻,或者是曝光揭黑类型的报道,多数都是从别的杂志摘编而来。
记者将《中国视点与调查》翻了翻,看到一篇关于公务员加薪的文章。文章作者是肖山与刘英丽。记者知道,这二位作者分别是《瞭望东方周刊》和《中国新闻周刊》的记者。但在《中国视点与调查》该文的署名栏和其他位置,均未注明文章是从《瞭望东方周刊》与《中国新闻周刊》摘编而来。
11月4日,记者向肖山与刘英丽求证,他们均表示不知道此事,也从未收到来自《中国视点与调查》的用稿通知或是稿费,并表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两张证件
记者随后向方建国提出想代理这3本杂志在新疆的发行和广告事宜,并要求参与组稿。方说,如果只代理一本,一年需交24万元的基本金。如果想做3本杂志的代理,那么后两本可以5折优惠,一年就是48万元基本金,其他部分可以分成,可以具体再谈。
记者提出,如果要在当地组稿,那么能不能解决证件的问题?方一口答应,并展示了自己的记者证。
这张记者证为深蓝色封面,开本比新闻出版署记者证大两倍以上。上面印着小号的“新闻”及“记者证”的繁体中文字样。里面是方的个人资料,记者证编号为003。加盖的骑缝钢印是“中国视点与调查杂志社”。
记者证上附有铁道部和交通部1977年关于对新闻记者采访出行实行优先照顾的条文。《瞭望东方周刊》注意到,这些条文与新华社一年前已经停用的旧记者证相同。
记者证发放的过程很简单。“只要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了政审合格的证明,再经过我们的培训,就可以发放,但是要交纳5000元的押金。”方介绍说。
他说:“我们目前在全国共有记者将近100人,这些人的记者证资料有些我们录入了,上了我们自己网的有60多人,有些则根据本人的要求没有登记,没有上网,查不出来。有些人不属于哪个办事处,但是他有兴趣做记者,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也可以给他记者证,但是他需要经过我们的审查和培训,交纳相应的费用。”
记者提及,作为香港媒体,在内地从事采访活动是需要在新闻出版署和外交部备案的。
方说:“不需要备案。我们这边的记者证都是香港发的,在内地完全可以使用。记者证啊,只要你不要去采访政府就没有关系,采访政府的话可能比较麻烦,需要审核,但是你们要是只采访下面,不涉及政府,不仅被采访单位很配合,政府还会很高兴昵。下面的那些公司啊、企业啊不会去核实你的身份的。”
方说,“如果想成立我们杂志的地方记者站,当然现在不能这么叫,上面现在不让在地方设立记者站。但是我们可以变通的,采取依靠调查公司建立办事处的方式,实际上就是一个记者站,但是不能向外打牌子,这样可能会出问题,出去采访的时候,出示我们的记者证其实就可以了。”
方还表示,“你们只要不写反政府和黄色的东西,在杂志上发什么都可以。”
同时,方还说:“如果你们觉得记者证有风险,我们还可以发给你们调查证,这个证件没有真假,反正国家现在对调查活动也没什么规范。”
随即,他展示了自己的调查证。这个证件是由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发放的,类似单位自行印制的工作证。方的编号为SD0444。方表示,“这个证件也蛮管用的。”
调查证上印着:本证为我所调查人员的工作证件,请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大力协助。本证为调查人员进行社会事务调查专用证件,持证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我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工作。此证妥为保管,如有遗失,立即报告。证件编号、人员身份可上网备查。调离本单位时,及时交回此证。
记者表示,这个证件不是全国统一的,如何上网查询?方说,在中国法制文化传媒集团的网站上可以查询。
11月4日,记者上了这个网站,在网上公布的持有这种调查证的共有117人。这些证件编号以SD打头,职称分为3级:助理调查员、调查员、高级调查员。
网站另注明:如果需要查询记者证的真伪,可以致电杂志社人事处。一个调查所方建国称:“我们现在建了一部分省份的办事处,包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西、湖南、湖北等。这些地方的办事处人员,通过我们的审查授权后,发给介绍信和记者证,都可以进行采访活动。我们各地的办事处都是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他们所有的费用都要交上来,然后再由上面分配下去。”
在他提供的建站材料上,建站的机构层级设置为北京总部、省市级办事处和地市级工作站3级。
方解释道,名义上是以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为总部,地方上在名称后面加上办事处或者工作站,证件由总部统一颁发,一般是同时发给记者证、采访证和调查事务所的调查证。杂志社的记者同时也是社会调查所的调查员,服装和文书也都由北京总部统一制作,服装为仿警服。
在建站过程中,北京总部会向办事处收取5万元、工作站收取3.5万的建站管理费,在地方站点建成之后,总部会每年向地方收取省市级24万元到30万元、地市级9万元到12万元的管理费。地方招聘的工作人员每人收取5800元的培训费(在北京培训的教材费、教学费、伙食费、住宿费、证件核发的工本费)。装备费用为13800元,用于服装和采访器材等。
方说:“在广告和发票的问题上,只要你们有要求,我们就可以开发票,想开多少都可以,没有上限,几百万也没问题,但是我们得按照三七或者四六分成,你们得给点费用给我们。如果地方完成总部每年的创收任务,总部会返还管理费的20%到50%不等。上缴管理费每月一次。”
他最后补充说:“开票方面,有现金的现金也可以,转账也可以,汇票也行,打到私人账户上也无所谓,我们的方式是比较灵活的。”(《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贾葭、陈磊/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