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松原讯(张利明 东亚记者 王阳)长岭县的刘宏伟自幼双腿残疾,只能用轮椅代步。为勒索钱财,他以玩游戏为名引诱绑架一10岁男孩并将其勒死,现刘宏伟被判处死刑,其母亲和弟弟也因此事被处以不同刑罚。
玩游戏引诱 十龄童
家住长岭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村的刘宏伟3岁时双腿致残,从此轮椅成了代步工具。14岁才进入小学4年级读书,毕业后就闲在家里,并与弟弟常住在奶奶家。2003年12月28日,刘宏伟约同村孙家的10岁男孩小南(化名)第二天与自己玩纸片,并托弟弟买了一张新手机卡,准备在绑架行动中专卡专用。次日他回到自己家,中午时分,小南来和他一起玩。13时许,刘宏伟支走自己的母亲,然后建议小南玩一个游戏,“我把你绑上看能不能解开,如果能解开,我送给你好纸片。”小南欣然同意。刘宏伟拿出一条1米多长已失去弹性的松紧带反绑住孩子双手,让他趴在炕上,并下意识地系了死扣,却告诉孩子是活扣。小南解了半天没有解开,刘宏伟经过思想斗争后横下心来,将小南勒死。
弟弟帮忙母亲包庇 敲诈10万元
刘宏伟的母亲回来看见孩子惨死在炕上,意识到儿子的行为是犯罪。但是为了保护儿子,母亲按刘宏伟的意思将小南的尸体扔进了菜窖,又烧了小南脱下的衣服及可能被发现的证据。14时许,刘宏伟又像平时一样回到了奶奶家。随后刘宏伟用弟弟买来的手机卡多次给孙家打电话,模仿山东口音称小南被其绑架,要10万元来赎人,并要求把钱送到长春以转移警方注意力。随后,指示弟弟将尸体转移到同村一户人家的柴草垛下。12月29日21时,长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后,很快把刘宏伟列为重要嫌疑人。2004年1月5日,小南的尸体被发现,刘宏伟也在突审下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其母亲和弟弟均被刑拘。
两审均被判死刑
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审判,系主犯刘宏伟绑架杀害人质,构成绑架罪,判处其死刑。其弟弟在共同绑架犯罪中参与预谋及移尸等,但没直接参与杀害人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未满18周岁,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包庇罪判处其母亲李艳清有期徒刑4年。刘宏伟不服一审判决,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经过审理,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四口之家有3人为此事付出生命或自由的代价,还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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