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姝)
“我们的起诉被中院驳回了,我们将向高院提起上诉”。昨日上午,姜云春之子姜伟接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后,在电话中对记者说。
据了解,姜伟与姜云春妻子李彩莲19日向兰州市中级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依法确认兰州市公安局在2004年9月26日接报案后出警处置姜云春事件中,使用武器的确定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50.38万元。
兰州市中级法院在行政裁定书中写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起诉人对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李彩莲、姜伟起诉不予受理。
事件回放
讨债老汉被警方击毙
9月26日,64岁陕西籍残疾男子姜云春到兰州讨债时,欠债人张凤林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姜说如果不给钱就要引爆身上的炸药包。当日下午,姜云春拿到1万元钱并向张凤林打了收条,离开张凤林家走到院子里时,被警方当场击毙。9月30日兰州警方确定姜云春怀揣的疑似爆炸物是热水袋。
再没机会给爸爸唱《走西口》
被击毙老汉之子姜伟16天的北京之行
11月6日,当姜云春的儿子姜伟在北京西站轻声唱起陕北民歌《走西口》的时候,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此时距离父亲姜云春的死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这首父亲在世时最喜欢听的歌,姜伟从来没有给父亲唱过,他一直以为还有时间。
欲为父亲讨说法的姜伟在北京奔波了16天后踏上了开往家乡西安的列车。
第1天
因1块钱的电话费,姜伟挨了打
10月22日上午,姜伟刚下火车,就因为一件纠纷进了车站派出所。四毛钱的公用电话,但守电话亭的人非要一块钱。为此,姜伟挨了打,姜伟死死揪住了那人的衣领,“人要讲道理么,你不给我道歉,咱们就到派出所去。”在派出所里,打他的人对他说:“对不起。”
当天晚上,姜伟住在了北京丽水桥附近的一个老乡那里。老乡说:“你的事情我帮不上啥忙,你也不要往心里去。”
夜里有些冷,小平房很潮,两个人各盖了一床被子。
第3天
从老乡住处坐车到公安部,用了两个半小时
在街上转悠了一天,姜伟于10月24日找到了公安部。从老乡的住处坐车到公安部,一共用了两个半小时。“没有进去成,人家光让我登记,排到我了才能进去。”
2000块钱在北京能呆多久呢?10月25日,姜伟决定先去涿州找欠了父亲钱的老朋友要点钱,没想到扑了个空。
第6天
衣服能闻到味道,姜伟借老乡裤子穿上
10月26日回到北京,因为坐错了一辆公交车,他没有舍得再坐回去,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老乡的家。
由于连日奔波,衣服已经可以闻见味道了,第二天,姜伟借了老乡的线裤穿上,把自己的裤子洗了洗,“实在太脏了,给别人的印象不好。”其间和老乡谈起父亲的事情,“老乡光是叹气。”10月29日早上,听说一个朋友找到了一个人能帮忙,但裤子还是湿的,于是他穿上了湿裤子。
第11天
在最高检接待处排队,为死去的父亲讨说法
11月1日早上6点,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待处门口排队等待。有风,“非常冷,那会想,要是有件棉衣就好了。”姜伟来北京没有带厚衣服,上身只穿着衬衣和西装。
11月6日,姜伟离开北京时说,“真想我爸爸,想到爸爸还躺在殡仪馆里……”
本报记者马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