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长沙开幕。本次会议共18项议程,其中一项是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永寿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所作的关于罢免吴振汉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10项工作报告,审议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5个决定草案和人事事项。(薇频 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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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消息,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5月29日举行全体会议。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振汉辞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6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党组负责人宣布,吴振汉于6月7日被省纪委“双规”。吴振汉是否步辽宁高院院长田凤岐、广东高院院长麦崇楷后尘成为落马的第三名省院院长,备受关注。(新京报)
吴振汉简历:
吴振汉:男,1940.11出生,汉族,湖南安乡人,1966.01入党,1964.01工作,大学本科,湖南大学中文系毕业
1964.01-1969.01 湖南省常德地区行政公署干部
1969.01-1973.06 湖南省常德地区革委会人保组案件审批组干部
1973.06-1979.02 湖南省常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79.02-1981.1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科 副科长、科长
1981.12-1983.10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副主任
1983.10-1985.01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85.01-1986.03 湖南省桂阳县县委副书记(挂职)
1986.03-1991.03 湖南省司法厅 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1.03-1993.03 湖南省司法厅 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93.03-1998.01 湖南省司法厅 厅长、党组书记
1998.01-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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