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一万八就把我这几年最好的奋斗光阴给买走了吗?”昨天,朱锡初手捧从法院领来的18568元国家赔偿款,激动地大声反问记者。朱锡初是《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年来,在无锡向国家索赔成功的第一人。但他仍然对自己奔波的最后结果不满。
像朱锡初一样的国家赔偿申请人,最终获得的赔偿额过低的现象并不少见。很多专家呼吁: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实施不尽如人意,应该予以修改。
社会的发展,确实把许多法律难题交给了我们。“家庭冷暴力”在现行法律中似乎就是一个盲点。今天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南京有法律专家呼吁:尽快出台“家庭暴力防治法”。
A篇 无辜遭羁押332天5年奔波只获赔18000元
无锡一错捕市民质疑赔偿法 5年奔波获赔18000元
今年刚满40岁的朱锡初是一名普通的市民。5年前,朱锡初成了无锡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的疑犯,被检察机关批捕、错误羁押332天。5年来,他一直背负着“罪名”走在洗冤路上……在拿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因错误批捕而赔付的国家赔偿款后,朱锡初成了锡城向国家索赔成功的第一人。
然而,他对赔偿结果并不满意。“赔偿法制定的赔偿标准过时了,必须调整”。
无辜遭羁押332天
7月,是个灿烂的季节,然而对于朱锡初来说,7月绝对是黑色的。
1998年7月的一天,无锡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接到报案称,滨湖区河埒街道的朱锡初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新能公司研发的HQ-2型多功能制袋机的控制板,获得该机定长控制系统的控制程序。朱被公司解聘后,非法生产了制袋机多媒体控制柜数只,销售谋利,造成该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当天,涉嫌“克隆”他人产品的朱锡初被警方带走。
12月25日,无锡市滨湖检察院(原郊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决定对时年34岁的朱锡初实施批捕。次日,朱被无锡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执行逮捕。至此,这起被称为无锡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的案件引起了商界的很大轰动,也给朱锡初的一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事发后,朱锡初家人对他的“偷盗”行为感到不可思议,在他们的眼里,朱锡初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但在长达300多天的羁押日子里,人们对他的信任逐渐淡化,也开始接受他是个“嫌疑犯”的事实。不久,朱锡初所在的单位将他除名。直到1999年11月22日,朱锡初才被取保候审,实际被羁押了332天。2000年7月31日,滨湖区检察院撤回起诉,解除对朱的强制措施,随后,无锡市检察院于2001年撤销了原无锡郊区检察院的《刑事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