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姘居的情人不肯离婚,他便痛下杀手。在逃匿120天后,犯罪嫌疑人李洪峰被沈阳市新城子警方擒拿归案。
2004年7月28日下午1点左右,家住沈阳市新城子区银河街的一居民在经过该街一出租房时,闻到一阵腐尸的味道,在敲门无人应答之后,该居民向警方报案。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个女子躺在床上,身上多处刀伤,尸体已开始腐烂。经过走访调查,民警获悉,死者李玲(化名),36岁,沈阳市皇姑区人,在新城子地区做小买卖,与李玲同居的李洪峰不知去向。警方将李洪峰列为杀害李玲的重大嫌疑人。由于李洪峰行踪不定,4个月来,新城子公安分局的刑警辗转在大连、鞍山、铁岭等地进行追捕调查。
11月25日,有消息显示,李洪峰出现在沈阳市苏家屯区。警方立即赶往苏家屯进行调查。11月26日凌晨5点,有线索显示李洪峰正在某小区其朋友家中居住。新城子警方顶风冒雪赶到了李洪峰藏身的地点。到了李洪峰的藏身处,民警发现该户房门是防盗门,无法强行进入。经过研究,民警决定在门口蹲守。
从凌晨5点一直到上午9点30分,李洪峰终于从房里走出来。蹲守民警一跃而上,将李洪峰擒拿归案。
李洪峰对自己杀害李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李玲本是有夫之妇,与其姘居后,花了他数万元现金。他一直希望李玲能够离婚,但李玲却迟迟不离。为此他们之间经常争吵。7月26日,二人再次因离婚一事争执,李洪峰一气之下将李玲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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