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尹娜 通讯员公轩 西轩)昨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河西分局成功破获“11·22”涉枪敲诈案作特别通报。
11月21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冯兴邦(男,29岁,四川省广元市人,现为个体建筑包工头)伙同刘权德(男,33岁,河南省商丘人,现为个体建筑包工头)驾车来到河西区柳林新珠峰南里“聚鑫建筑工程公司”办公楼,找赵经理索要30万元工程欠款(后证实赵并未拖欠工程款)。因赵某外出不在,冯兴邦便从怀中掏出一把类似“六四”式的手枪,从中取出一发子弹让门卫转交赵某,并扬言车中还有冲锋枪两把,让赵某小心点,随后留下一小灵通电话号码,称三日后必来讨债,后驾车离去。22日中午,赵某接到刘权德要求约见的电话,正在谈业务的赵某要求改期并当即报警。
案发后,河西警方高度重视,很快确定子弹系“六四”手枪制式子弹。分局立即会同刑侦局一支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查,刘权德系赵某所在公司承包施工的一工头,熟知赵某的行踪,刑警当即确定以刘权德为案件突破口。22日下午,刑警安排赵某与刘权德进行联系“商讨付款事宜”,晚7时30分,当刘权德如约赶到赵某办公室时,被刑警当场抓获。经突审,刑警火速赶往冯兴邦的藏身地——河东区中山门二号路棉纺一厂宿舍。专案组在保证警力充足、装备精良、备有多套抓捕方案的前提下,选择在其家附近一隐蔽地点蹲堵。23日7时许,当冯兴邦走出楼栋时即被蓄势待发的数名刑警擒获,并当场从其口袋中缴获制式手枪一把及子弹20发。
经初步审理,冯兴邦终于供认自己为向赵某追要所谓欠款,于本月通过手机短信联系购买制式手枪一把及子弹22发,在天津站附近某公厕内交易成功后,并持此枪在外环线护城河进行击发试验。现冯、刘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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