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胆向总理直陈怨情而一举“成名”的农妇熊德明,终于开始了帮助他人维权的历程。正如有媒体评论所指出的,熊德明之所以被认为也自认为有能力担此重任,是因为熊德明以其特殊的身份,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动员两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一是行政权力,二是舆论监督。”而对于自己的能力,熊德明也有相当清醒的认识:“我是因为给总理说了实话才有了点名气”,而“要想帮人维权,就不得不利用我的名气”。
从熊德明到达温州后的事态进展来看,当地政府对熊德明的“名气”及名气背后的社会舆论,还是表现得相当客气和谨慎。而从熊德明“上午和区里进行了沟通,下午要去劳动局看看情况,把企业老板叫过来谈谈”的陈述来看,熊德明也分明知道自己的背后有巨大的力量支持。
但是,事态的演进并没有呈现“总理亲自为民工讨工钱”之后那种势如破竹般的进展,当地政府及企业对各种法律、医学等细节的强调,已经让熊德明觉得有些意外和沮丧。当地政府和企业的态度,倒显得有点“有恃无恐”,甚至发出“他们能写信给总理,我们也有决心把官司打到中央!”的豪言。
如果将熊德明视作当然的正义代言人,则当地政府和企业的态度,就很容易被认作狡猾的推诿甚至狂妄的“叫嚣”。但是,熊德明毕竟身处现代社会,不可能再成为手持上方宝剑的钦差,她的到来虽然不可避免地裹挟着行政背景和舆论力量,但其行为从根本上说还是一次法律行动。于是当地政府和企业在法律细节上的“纠缠”,既是力图控制事态的策略,也可以在事实上将问题的解决引上法律的途径。
估计追随熊德明奔赴温州的媒体,多少会因为没有看到熊德明的马到成功而有一点失望,这样的结果对于那些在老家等待胜利消息的熊德明的乡亲们来说,更是巨大的挫败。但在更大的背景下分析,这样的结果不但有其必然性,也有着充分的合理性。如果熊德明确如她的乡亲或部分媒体所希望的那样所向无敌、马到成功,则虽然可以一时快意恩仇,却对于其他同类问题的解决未必有什么帮助。熊德明的精力毕竟有限,她的名气所能动员的社会力量也注定逐渐耗散。劳动者权利的维护,还是只能冀望于包括法律在内的制度化保障。
改革开放的20多年间,一直处于艰难的转型过程之中。被奉为现代民主制度之核心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秩序,不但尚未形成,而且也注定无缘“自生自发”地生成。包括政府、企业、公众、舆论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在同一目标下的共同努力,才能使上述制度建设早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制度外”的监督、激励,是重要的动力之一。以目前在熊德明“名”下所聚集的社会资源,足以胜任“议题设置”或舆论发动的社会责任,大批记者追踪随访乃至包括我们今天的评论,都证明着这一点。但熊德明所能做及应做也仅限于此,后续的成果,则有赖于舆论一经发动之后,如何监督着法律等制度能否公正而有效地实现其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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