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湖南省湘潭市临丰小学音乐教师黄静被人发现裸体死于宿舍中已过去近22个月了,2003年2月24日事发时与黄静单独相处的男友姜俊武成为最大的怀疑对象。黄静母亲黄淑华一直坚信黄静是姜俊武因强奸未遂而杀害的,在她的一再坚持下,有关部门先后对黄静的尸体进行了5次尸检。到现在,黄静的死因还依然没有定论。
昨日,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当地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对姜俊武提起公诉,黄静家属提出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晨报记者拿到姜俊武辩护律师的当庭辩护词,辩护律师给姜俊武进行了无罪辩护,称姜俊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黄静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不予以答辩。该庭审从昨日上午8时30分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40分。最终,雨湖区法院宣布,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20余名亲属被挡在庭外
昨日上午8时30分,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准时开庭一审黄静案。审理此案的房间位于法院的3楼,法警们早早用桌椅封锁了两侧的楼道。要进入法庭的黄静母亲黄淑华接受了严格检查,黄静的父亲也被允许进入法庭。但当黄静的20余名家属试图尾随进入法庭旁听时,法警坚决地制止了他们的进入,这其中包括黄静的叔叔、舅舅、姨妈们。被挡在封锁线以外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家媒体的记者。
现场的法警称:“只有案件当事人才能进入法庭,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包括直系亲属。”记者随后采访了该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她表示,虽然黄静的母亲黄淑华一再要求公开审理此案,但是姜俊武并不同意公开审理,为保护姜俊武的隐私,法院采取了非公开审理的方式。
昨日,姜俊武参加了庭审。去年6月2日他因涉嫌强奸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今年3月5日他才被取保候审回家。姜俊武是在其辩护律师的陪同下悄悄地从楼道的另一个入口进入法庭的。
黄母嚎啕大哭
中午12时许,法院宣布休庭。黄淑华一脸沉重地走出了法庭,当她看见一直等待在法庭外面的自己的姐姐时,禁不住一把抱住了姐姐放声痛哭起来。自从黄静死后,黄淑华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流过泪。她曾称:“我的眼泪早就流干了。”她一边痛哭一边还在呼喊着:“女儿啊!终于开庭啦!妈妈带你来开庭了,法律一定会给你公道的。”
据黄静家属的代理律师吴革与杨作福透露,经过上午的庭审,检察院对起诉姜俊武“强奸中止罪”进行了法庭举证;同时,吴革与杨作福代理黄静父母对姜俊武提出了总额为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在休庭期间,记者注意到,被告人姜俊武始终没有走出法庭,而是一直待在庭审的房间内。
姜俊武“逃离”法庭
16时40分,黄静案的一审宣布结束。黄静家属的代理律师首先离开了法庭,随后黄静的父母走出了法庭,但等待在法庭外面的记者始终没有看到姜俊武及其律师。虽然庭审已经结束,但现场的法警一直禁止记者进入,法庭的门紧闭着,姜俊武及其律师始终不肯露面。
直到17时30分左右,姜俊武的两名辩护律师才走了出来,但他们拒绝了一切媒体的采访,匆匆坐车离去。大约10分钟后,在10余名法警的保护下姜俊武最终从法庭走了出来,等待的记者马上举起了摄像机、照相机,但法警们立即包围起姜俊武,并簇拥着他跑到法院大门口,坐在一辆车里离开。
昨日,记者拿到了当地检察院对姜俊武的起诉书,上面做了这样的表述:被告人姜俊武与被害人黄静虽系恋爱关系,但违背了黄的意志,黄夹紧双腿反抗,姜俊武用双手扳黄的双下肢,使用暴力强行与黄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姜俊武在强奸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
原告律师:是强奸未遂,非强奸中止
庭审后,黄静家属的代理律师吴革与杨作福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们对检察院的起诉书并不全部认同,他们当庭陈述了自己的观点:被告人姜俊武的犯罪行为是强奸未遂,而非强奸中止。他们认为姜俊武违备了妇女性的自由和意志,实施了暴力强迫行为,符合强奸未遂形态。
被告律师:姜俊武主动停止,无罪
昨日,记者也拿到了姜俊武辩护律师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成戊平和晏军的当庭辩护词。他们认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俊武构成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认定姜俊武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他们恳请法院宣布被告人无罪,还姜俊武以清白。在这份辩护词中姜俊武辩护律师着重强调了“姜俊武与黄静之间的亲密的恋人关系”。他们指出,在亲热的过程中,姜俊武希望与黄静发生性关系,是恋人之间情感发生到一定阶段时自然形成的要求。后来姜俊武尊重了黄静的意愿,停止了进一步的行为。
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出据对黄静进行第5次尸检的报告。该报告称,2003年2月24日凌晨,姜俊武以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是引起被鉴定人黄静死亡的关键促发因素。昨日,参加这次尸检的其中3名专家也来到了雨湖区法院出庭作证。
但是姜俊武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份鉴定材料给出的黄静死亡时间与被告人姜俊武的供述和湘潭市公安局的法医鉴定存在矛盾。同时,姜俊武辩护律师还指出,“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这种说法缺乏严谨性,尤其使用在结论中极不妥当。
黄静母亲:“在初级法院审判等于轻判被告”
庭审后,黄淑华向记者表达了自己遗憾。一,她以及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以公开审理方式开庭,但法院最终没有采纳;二,要求申请曾经参加尸体鉴定的法医还有与此案有关的人员出庭作证,法庭除让参加第5次尸检的3名专家出庭作证外,其他的证人都没有被允许出庭作证;三,要求案件由湘潭市中级法院审理,但没有被采纳;四,在案件侦破过程中,黄静的一些器官曾被烧毁、本该保存完好的尸体出现了高度腐烂、几张黄静生前的体检表不翼而飞、湖南省当地的前两次尸检报告与后面3次的尸检报告严重不符,这种种怪现象应该追究事件责任人,但是没有人理睬。
黄淑华特别强调了对选择在雨湖区法院开庭的不满,她说:“雨湖区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单项罪名最高只能判十五年,数罪并罚只能判二十年,无权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中级法院却可以判处从最低到最高的所有刑种。而本案在初级法院审判,等于没有开庭就对被告人作了从轻、减轻的处理。”
新闻背景
证据接连丢失“黄静案”谜团难解
在今年3月底,当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准备对黄静死因做第5次司法鉴定时,发现她的尸体器官标本被焚烧了……
黄静离奇死亡之后,一共进行了4次尸体检验。前3次的鉴定结果认定突发疾病是导致黄静死亡的直接原因,而进行第四次法医鉴定的中山大学法医专家陈玉川教授认为,警方结论缺乏依据。今年3月底,当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准备做第5次司法鉴定时,却发现黄静尸体的器官标本被湘潭市二医院的一位医生送到医院锅炉房烧了。据那位医生表示,当时房间暖气开得太足,没有看清楚标本名字,所以误烧了。
当把希望寄托在可能与命案的谜底有重大干系的物证上时,那套明明存在过的内衣裤没有了……
在第5次鉴定未果的情况下,涉及这桩命案的一件至关重要的证据———警方在案发现场找到的黄静的一套内衣裤丢了,据说那套内衣裤上可能沾有姜俊武的精液。而这个有着关键作用的物证,黄静妈妈表示当时她把它交给了法医吴建群。而吴建群则表示她没有给他。
要确认黄静的死亡原因,查明黄静生前有没有心脏病史至关重要,不可思议的是黄静生前的体检表从她的档案袋里消失了……
警方和当地教育局一位领导对此的说法是:到教育局提黄静的档案时就发现体检表缺失。而湖南第一师范黄静生前的班主任陈志武老师及校档案室工作人员都表示,档案材料里面最少有两份体检表。全部的鉴定材料都随档案走的,体检表不可能不放进去。
作者:晨报特派记者申延宾湖南湘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