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黄珊 通讯员 番法宣) 番禺区是广州非法传销活动的重灾区。非法传销组织以当地出租屋作为传销窝点,强拉他人加入传销,非法拘禁受骗者的案件在番禺区屡见不鲜。昨日,番禺法院公布了一批打击非法传销,严惩非法拘禁犯罪的案例。
今年5月,郑某枝、张某等人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一带租下一套普通民宅,在内以“直复营销”为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郑、张两人自命该出租屋的“负责人”、“家长”,负责屋内传销人员的日常安排,并掌管了该屋钥匙。5月11日下午6时许,被害人小树被骗到传销出租屋内,郑、张等传销人员一个劲儿给他灌输“做传销赚钱又快又多”的思想,动员他加入“直复营销”。小树极其反感,坚决拒绝加入他们的行列,并提出要离开,遭郑某枝、张某横加阻拦,并将他禁锢在出租屋内。
至次日凌晨3时许,小树趁屋内传销人员熟睡之机,悄悄找到一些毛巾,并将毛巾一条条打成结接成一条“粗绳”,通过出租屋的窗台,拽着“毛巾绳”爬出了传销魔窟。怎奈“毛巾绳”受力过大突然断了,小树从5楼重重摔到3楼平台,造成全身多处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九级伤残)。案发后,郑某枝、张某两人因非法拘禁罪均获刑1年半。
今年5月,同样在番禺区市桥某出租屋做传销的吴某霞、陈某凡、林某钦3人为强迫被害人小陈加入传销,将其禁闭。小陈为逃出生天,从洗手间窗户爬出,坠楼摔成重伤。日前,3名非法拘禁他人的传销人员分别被判处4~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6月,小胡误入番禺区大石镇“网络销售”传销窝点,为逃离传销组织的监禁,他趁夜从传销出租屋的阳台防盗网爬下,被保安人员发现并解救。日前,拘禁小胡的苏某和吴某杏分别获刑1年和10个月。